九条措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福建十部门发文→

日前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2025年)的通知发布


《实施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支持企业研发与创新拓展完善产业生态推进充(换)电及加氢设施建设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加强“电动福建”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保障措施等9条措施。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

一起来看↓

1、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2、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3、 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

4、支持企业研发与创新

5、拓展完善产业生态

6、推进充(换)电及加氢设施建设

7、营造有利发展环境

8、加强“电动福建”平台建设和管理

9、加强保障措施

完整通知查询链接:https://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2306/t20230609_6185075.htm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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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福建   发文   新能源   产业链   船舶   设施   措施   部门   智能   项目   汽车   动力电池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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