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把我葬在家乡的公路旁”
为了能胡适在九泉之下“碰面”,曹诚英嘱咐朋友。
她是一代江南才女,是中国农业学第一位女教授,但谁能想到,与胡适在杭州的那段“婚外恋”,使她眷恋一生。
1902年,曹诚英出生于安徽省绩溪县一个富裕的商户家庭,曹家祖辈几代都经营生意,是当地有名的徽商大家。徽商自古就是“贾而好儒”,因此曹家很是注重家族子弟的教育。
曹诚英自五岁起就上了私塾,从小饱读诗书,挚爱文学和诗词。她喜爱文学,尤擅诗词,是一位远近闻名的才女。她一生创作了大量诗词,只可惜,有部分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如果不是遇见了胡适,民国的文坛必将会多出一颗明珠。但一见胡适误终生,自此,中国少了位文坛女将。
1917年12月30日,身穿西装的胡适与披着一身花棉袄的江冬秀举行了婚礼。
曹诚英与胡适的相识就是在胡适的婚礼上,众所周知胡适是一个比较冲突的存在,既是新文化的领军人物,又屈服于封建制度。所以虽说胡适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但这场婚礼也是西式的婚礼,曹诚英就是这次婚礼的伴娘。
当时身为伴娘的曹诚英整场婚礼就只有一个关注点,那就是自己未曾相识的表哥胡适。年轻时期的胡适长相帅气,又是留洋归来,可以说是当时大部分“新女性”的梦中情人,曹诚英自然也不例外。
新郎胡适在嘈杂的人群中也看到了年方15岁的伴娘曹诚英,第一眼便动了情,胡适曾经作诗《怨歌》:“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婚时”。
当两份感情相遇的时候,双方的第一选择是隐忍,毕竟这在世人看来是一段不伦之恋,不伦之恋注定是要受到世人的唾弃。
不久后,两人相约在曹诚英家见面。胡适悄悄地送给她一块绣有梅花的手帕,他知道她最爱的花是梅花。并且亲笔在手帕上写上了王安石的诗歌: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
收到手帕的曹诚英自然是十分欣喜。怀着少女的娇羞,回赠给他一双布鞋。
除此之外,两个人借着探讨诗词歌赋的外衣书信往来,并没有任何僭越的地方。
虽然曹家历代以经商发家,但曹诚英的父亲曹其瑞却本着“贾而好儒”的理念教育子女,她聘秀才在家里设“专馆”让子女接受教育。
有一点不好的是,曹其瑞广交朋友,曹诚英还在娘胎里时,就被父亲与邻村的胡家指腹为婚。父亲本着做生意时说一不二的原则,在她17岁的时候,就安排与当年指腹的胡冠英完了婚,但是她的一颗心一直系在胡适的身上。
为了躲避婚姻家庭,她决定离开家去读书。
曹诚英所在的学校是浙江省立师范学校,聚集了朱自清、叶邵钧等名师。在这样良好的学习环境里,她进步很快,成绩优异。
不仅如此,凭借自己的才华,曹诚英加入了汪静之、冯雪峰等人创办的“晨光社”,发表了不少的文章,被同学们称为文学天才。
此时的曹诚英与丈夫胡冠英同在杭州求学,但是两人感情淡薄,婚姻形同虚设。
但等着抱孙子的婆婆心急如焚,她嫌弃曹诚英婚后三年时间没有生育。于是张罗着在家乡为儿子物色合适的女子,准备给儿子添一房小妾。
想到刻薄的婆家与冷漠生疏的丈夫,她下定决心要离婚。最终在二哥曹诚克的帮助下,曹诚英结束了第一段婚姻。
在给胡适的书信中,曹诚英表示:
“我将来的结果固然可悲,但和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同居鬼混又有何可乐?”
“我觉得终身的悲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到清楚过了的孤独的悲哀。”
虽然胡适放弃了曹诚英,但是曹诚英却至终没有放弃对他的感情。首先,胡适与曹诚英依然保持着书信的联系。
1923年,胡适只身一人南下,来到杭州烟霞洞养病,在附近的寺庙租了三间房,一间自用,一间给侄儿住,另一间作为客房。他一到杭州,汪静之就带着曹诚英前来拜访。二人久别重逢,失去婚姻束缚的曹诚英心中顿生一片温馨。胡适就把曹诚英留在客房住下,平时诚英帮助胡适叔侄打扫做饭,闲时两人游山玩水,诗文相和,宛如神仙眷侣。其实,曹诚英陪伴照顾胡适,在北京的江冬秀是知道的,她还特地来信感谢诚英的好意。
胡适曾在自己的日记中,记载过两人这段相处的时光。
“九月十二日,晚上和佩声下棋(佩声是曹诚英的字)”。
“九月十九日,我讲了一个莫泊三故事给她听”。
同样是接受了新思想启蒙的知识分子,又都是喜欢农学,两人之间可谓志同道合。一时间,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飞速发展。
他们一起游了西湖,很是畅快。正如曹诚英后来的一首词中所说:
“湖畔闲行,湖堤携手,湖中划艇先争。歌声相应,惊起鹭鸥鸣。”
此后,曹诚英称胡适为麇哥(胡适小名叫嗣麇),胡适则称曹诚英为表妹。一如《红楼》中的宝哥哥和林妹妹那样缠绵,二人开始了他们人生中仅有的三个月的热恋。
临别时,胡适还这样写着:“前天,伊却未免太绚烂了!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不敢正眼看伊了。”
不得不说,甜蜜的热恋把胡适冲昏了头脑。
徐志摩很支持胡适追求自己的爱情,在他组织的海宁钱塘江观潮中,有很多当时的文化界名流,胡适曹诚英也都在其中,大家合影中他们俩就站在一起,
在当时,他们留下的照片不止这一张,很多都是两人照,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亲密了,而且大家都心知肚明。
后来,江东秀得知了胡适在杭州的风流韵事,在胡适回到北京的第一时间,她直接就对着胡适闹了起来。此时的胡适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妻子,心中更是增添了几分冷意,既然如此不如离婚,毕竟曹诚英已经怀孕。
然而,当胡适提出离婚之时,江东秀拿刀表示,如果要离婚她就先杀了两个孩子然后自杀。胡适知道,就凭着江东秀这个暴脾气,她完全有可能干出这种事情。
最终胡适被江冬秀的菜刀吓住了,无论他是害怕江冬秀杀了自己,还是杀了儿子。终究胡适还是没能离婚,就只能和曹诚英说了一句,她不同意。
于是,离婚之事只能够告一段落,而曹诚英也只能看着胡适回归家庭。
即使曹诚英十分不舍得这个孩子,可是作为一个未婚生子的母亲不免被人唾弃,从此再也抬不起头,于是曹诚英听从了胡适的安排,忍痛将孩子打掉了。
胡适创作了一首名为《多谢》的现代诗,在诗中,胡适感谢与曹诚英相识一场,也表达了最后被迫分开的悲痛之情,尤其是诗中的最后一句“我如何忘得”将这段感情烘托到了极点。
曹诚英在读到这首诗时,明白了胡适的心中所想和无奈之情,一下子湿了眼眶。
胡适虽然再也不敢提及离婚一事,却一直没有跟曹诚英断绝联系,1925年底,曹诚英从杭州女师毕业,经过胡适举荐,曹诚英进入东南大学农科就读,1931年曹诚英毕业以后留校任教,这期间,胡适多次到南京和曹诚英相聚,但都为时不长。
后来胡适和东南大学联名举荐,曹诚英得以去美国留学,留学的学校是胡适的母校康奈尔大学,选择的专业是胡适早年没完成的专业农业。
胡适为此还专门写信给自己在美国的女朋友,请求她帮忙照顾曹诚英。
他在信中写道:“她得节俭过日子,还得学英文口语,你能在这两方面给她一些帮助和引导吗?”
1937年,曹诚英学成归国,成为了我国第一位农学女教授。在复旦大学任教期间,曹诚英认识了一位归国留学生。曹诚英终于鼓足勇气,踏出了再次追求爱情的一步。
两年以后,已经是37岁的曹诚英放下了对胡适的执著,与这位男子相恋了。而且,决定一同步入婚姻的殿堂之时却被江冬秀给打乱。
江冬秀在男方亲戚里有意无意地将曹诚英的一些往事抖落了出来。
即便是在当时,也很少有男方家庭能包容一个有婚前情史污点的媳妇,结果可想而知,这桩婚事自然是告吹了。
所以说,有因必有果,说不上谁对谁错。
曹诚英则觉得遭受奇耻大辱,准备直接前往峨眉山出家。
她的哥哥曹诚克屡屡劝说,终于让她放弃了出家的念头。
四川的峨眉山上差点多了一位尼姑。
她这么做,无疑是被触碰到了生命中最脆弱的地方。
胡适大表哥,成为了她心中永远的软肋。
为了胡适,曹诚英选择终生未嫁。
或许,她真的很爱胡适。
但感情这东西,太讲究出现的时间,或早或晚都有可能是最佳的时间。
从此之后,曹诚英一门心思全部扑在了工作上,胡适成了他心头的朱砂痣,他成了胡适心头的白月光。
1943年,曹诚英的身体状况才渐渐得到了好转。后来,曹诚英就来到了迁至重庆的复旦大学,开始了任教。
解放后,胡适打算携带家属前往台湾,曹诚英万般劝阻胡适,希望他留在大陆。
但立场不一致的胡适坚决要走,临上飞机之时,留下了一句话给曹诚英:等我。
这简单的两个字,耗尽了曹诚英的余生。
胡适走后,曹诚英再也未对他人生出爱情的情愫,一心投入到国内的种植事业之中,取得了多项殊荣。
1952 年,复旦农学院取消,与东北农学院合并成了沈阳农学院,她主动请缨到了沈阳农学院农艺系任教。她不顾身体的病痛,坚持讲课、下地,专门从事棉花改进和马铃薯细胞遗传的研究。
在多年的努力下,曹诚英将当时的马铃薯从亩产 500 斤提升到了 4000 斤,她在一篇叫做《祖国爱我,我爱祖国》的文章中说:“马铃薯是一种营养良好的佐餐品,而且是制造淀粉和酒精的重要工业原料,对逐步走向工业化的祖国将有很大用处。”
这种先进的农产品认知,在当时是十分少有的。
1956的时候,曹诚英还被选为沈阳市政协委员。
退休以后,曹诚英回到安徽绩溪老家,她用自己的退休金为老家的建设做出了很多贡献,获得了家乡人民的尊敬。
曹诚英晚年回顾一生时,说:"无爱,无伴,无同情,由此而产生一股沸腾的力量,这力量又化为两个支流:一是过分珍重感情,对凡是被忽视的人物,都加偏爱;另一是疯狂的反抗,导致傲慢,对凡是被一般人所恭维的或崇爱的人,都加以鄙视。"
1973年,71岁的曹诚英因肺癌在上海去世。在离世之前她立下了遗嘱,希望能够将自己葬在绩溪的村头路旁。
只因为这是前往胡适家乡的必经之路。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是盼望着心爱之人魂归故里之时,能够再次见面、重续前缘……
可她不知道的是,胡适早在1962年就已经魂断他乡,那时的胡适和曹诚英一样,也是71岁。
前半生的纷纷扰扰,后半生的兢兢业业,共同构成了这个复杂的矛盾体,都非曹诚英,却也都是曹诚英。
页面更新:2024-04-14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