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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改革,起源于2015年的贵州省六盘水市的一场成功实践。简单来说,就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2017年,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贵州省六盘水市是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城市,属于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四个县区有3个国家级贫困县、1个省级贫困县。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十分突出,农业生产条件差、农村基础设施欠账大、农民脱贫增收难,2013年之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高达3:1以上。面对贫穷落后,2014年,六盘水市在全面总结盘县普古乡娘娘山、水城县米箩镇等基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开展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
六盘水市共有167.98万亩承包地、40.69万亩集体土地、14.31万亩集体林地、4244.69万平方米水域水面、8.66万平方米房屋、2.66万亩集体草地,全部入股到农村集体经营主体。实现了资源资产化、资产股份化。农民按股分红,分享股权收益。
农村三变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再一次制度变革。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场“否定之否定”式的制度变革:“统(人民公社)——分(联产承包制)——统(农村三变)”。
改革开放前公社时代是计划经济的“统”:严重约束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改革开放后80年代的联产承包制是“分”:本质是鼓励小农自由经营,这对于不切实际的人民公社是一种进步。但不适合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因为市场经济的成熟阶段要求土地要素规模集中!
21世纪的农村三变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划的“统”:曾经“先进”的联产承包制,随着市场深入发展的“规模化经济”要求,又变成了“后进”。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必需通过市场化的办法让土地等生产要素重新“统”起来(也就是规模集中),并找到新型市场主体来运营它。
上期视频,咱们说了农业大户的模式实质是国家的农业补贴等政策红利只受益了少数大户,无助于共同富裕。在我看来,三变改革,才是振兴乡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为什么这么说呢?咱们先来弄清楚三变改革的含义。
三变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质将是一个准股份制企业,联结村民利益的纽带是“股份”。通过三变改革这种模式,实现内部的股份制改造,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研判适合的产业发展方向,对接外部资本和企业,从而确立自身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实现乡村资源货币化。从外部资本和外部企业的角度来看,它们也避免了与一个个分散小农打交道的麻烦事儿,规避了很多隐形风险。可以说是多方共赢。
讲到这,我们就必须要了解一下三权分置。如果农用地和宅基地的用地权,不能从农户的承包权和资格权中分置出来,那么耕地、林地、闲置宅基地等生产要素就无法自由流转和集中,当然也就不能与现代化资本对接,农民的财产权就没有办法量化折股,兑现价值。也就是说“死资源就无法变成活资产”。
对于宅基地来说,三权分别是: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对于农耕地来说,三权分别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三权分置”,着重政策层面的放宽搞活,提供了新型业态生产要素流转与集中的可能性,是政策和法理基础;“三变改革”,则是在各种搞活政策的基础上,在市场层面设计出一套“既结合了农村特点/又借鉴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方式,是手段和发展模型。
三变改革,听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却没那么简单。打个比方,大家都知道农用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一个村子有张三、李四、王五,三个村民,分布在三个不同的位置,张三的地挨着小河,灌溉非常方便,李四的地地势很低,下雨天容易涝,王五的地距离村子特别远,耕种不方便,那么他们三户的土地在三变改革时,应该量化为等量股权吗?此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改造时,土地确权应该做虚拟的数字确权,还是物理定位确权呢?期待你的观点!
好,今天的视频就到这里,下期,咱们分步骤地聊一下三变改革的关键细节,希望带给大家一些启发。不讲宏大叙事,只论百姓生计,我是铁腿李寻乡,关注我,跟你分享一个策划人的三农世界观,咱们下期再见!
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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