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铁路公安局深圳公安处通报:
5月21日19时许,在从广州南站开往普宁站的G6317次列车上,一男子霸占他人座位!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一男子陈某霸占别人座位,还显得理直气壮!“我坐了这么久的车,都是先到先得”
注:该男子有座位号,但是不在这节车厢,图省事随便找了个靠窗坐的位置!!!!!
这个座位的原主人到场,陈某拒绝交涉,并且态度极其恶劣,作为座位原主人没办法,寻找乘务人员帮助列车工作人员及周围乘客多次劝阻,陈某不不但不领情,还原地撒泼打滚,大声辱骂,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广州南站派出所民警支援上车对陈某进行警告,告知其霸座行为的后果,他仍然拒绝起身让座。陈某在列车上大声喧哗,干扰、威胁其他旅客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影响到车厢内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深圳北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已成为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但在现实中,仍有一些人不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其中“霸座”问题尤其突出。霸占他人座位导致其他旅客无法入座,不仅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此,我们应该共同遵守文明的公共交通秩序。
霸座行为不仅影响他人乘车体验,也会干扰列车的正常秩序。如果遇到霸座等不文明行为,我们应该及时向铁路民警或列车工作人员求助,尽可能保证公共秩序的安全。铁路公安人员在保障公共秩序的同时,也应该以温馨的服务素养保证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稳定。
最后,我要再次强调,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以文明礼貌的态度面对和处理公共交通秩序问题。在共同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出行的便利,也为社会和谐做出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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