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2023年5月30日讯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南银罚决字〔2023〕2号),对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警告,并处70.8万元罚款。
(编辑:王成亮)
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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