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姓名权第一案:你不改名,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就得彻底更改

如果某一天,国家告诉你,你从一出生就使用的姓名不能用了,你应该怎么办?江西省就有一个人出现了这种苦恼,一位名叫赵志荣的人在1986年喜得贵子,作为父亲,他当然想给刚出生的儿子一个好听的名字。

想来想去,赵志荣突然对人们说,自己想给儿子起名叫“赵C”,这个名字实在是雷人至极,但赵志荣却有自己的解释,他可不是故意让自己孩子带一个英文字母的。

根据他所言,在英文中,其实以“C”字母为开头的英文单词非常多,这样能够让赵家人以后能够子孙昌盛、人丁兴旺,而且英语是国际语言,希望儿子以后能认真学习英语。最最重要的,英文单词“中国”的首字母就是“C”,赵志荣想要让孩子永远记得自己的国家。

按理说,这个名字也十分有寓意,但是20年后,赵C却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难题,那就是这个名字是不合法的、起码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否则就不能申领二代身份证。

这一下把人们都搞蒙了,赵志荣和赵C愣住了,因为赵C从小到大无论是打疫苗、上学还是办理其他事项都没有问题,为什么在二十年后突然告知不能用了,究竟还有没有个说法,自己应该怎么办?难道儿子必须被迫改名字吗?

2006年8月份,赵C已经上大学了,这是一件令全家都开心的事情,这时候他赶到了鹰潭市的公安局月湖分局江边派出所申请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正当赵C以为自己会和其他朋友一样申领顺利。

但是故事的走向却慢慢变得不同了,民警同志看着赵C的旧身份证,看了半天,终于踌躇犹豫地对他说,这个名字很有可能再也用不了了,因为上级有通知,名字中不能有英文字母。

并且,月湖的公安分局户政科还通知了赵C,说“C”这个字母根本进不了公安部的户籍网络系统,这简直是太滑稽了,自己用了20多年的名字为什么就不行了呢?

就在一年前的2005年6月,赵C甚至还领到了鹰潭月湖公安分局签发给他的名为“赵C”的一代身份证,这时候身份证明显还可以使用,谁知道过了一年更换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就不行了。

这件事情在赵志荣的家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赵C的家人实在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要改名字,但是公安局又不能把这个名字录入系统,这可怎么办呢?2007年7月,赵家人向鹰潭市公安局提出了申请,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名字。

全家人就这样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到了2007年11月份,鹰潭市的公安局做出了新的批复,还是要求赵C改名。这下赵家人真的是接受不了,他们实在是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

赵志荣看到了儿子赵C不想改名的愿望,自己也愿意遵循儿子的意见,所以,在2008年1月4日的时候,赵C决定向鹰潭市月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了自己的诉状,诉状的核心就是要保留自己的名字,不能改名。

要求法院判决鹰潭市的公安局月湖分局作出核准,并且签发赵C在此后的人生中继续使用这个已经使用了20年的名字,并且还要为他更换第二代身份证。

交上这份诉状的时候,迎来了阶段性的胜利,就在当月的1月8日,月湖法院正式受理了赵C的起诉并且在当月的31日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又过了半年,在6月6日的时候,月湖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

等到了2008年5月22日,有记者接到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凌云的电话,电话中记者了解到了这个古怪却十分有意思的“姓名保卫战”。所以吉喆决定采访赵C,询问一下他本人的意见。

当时正是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上诉的时候,赵家人还需要和公安部门进行新一轮的仲裁,在6月5日,也就是宣判的前一天记者赶到了鹰潭报道这个闻所未闻的案件。

赵C对着记者说:“真想不明白,你说我这名字都用了足足20年了,怎么能说改就改呢?我想不通,况且如果名字改了,那么我的档案、我原来获得的奖状以及其他东西可怎么更改啊?”

当记者采访父亲赵志荣的时候,这位为自己儿子的姓名战斗差不多两年时间的老父亲也有些憔悴,他说:“我也没办法再说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户籍科的一位负责人还是我的朋友。”

这是全中国第一起因为更改名字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案子。时间来到6月6日,在一审宣判的时候,双方马上对“C”这个字母究竟是不是外文,公安部门认为这个字母绝对是英文,但是律师出身的赵志荣却觉得这个说法值得商榷。

因为在《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文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汉字、数字、符号三种元素组成的。

所以“赵”是规范的汉字,同时“C”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字母,这也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

赵志荣这就把当年正在起草并征求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其中的一条规定,也就是“外国文字不能用作名字”这一条做出了反驳。

这就是一审判决时赵志荣的辩论,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赵C”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是为了提高身份证的质量和防伪性,而不是改变登录的内容。宣判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不服,上诉至中院。

等到了2008年10月份中旬的时候,记者觉得这件事情可以成为一件标志性的案件,更是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所以在2009年1月15日的时候,“赵C案”成功入选了当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是当年整个江西省唯一入选的案件。

也有人说,正是媒体的过度关注让赵C案朝着不良方向发展。2009年2月,公安部作出批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

没过多久,教育部有意见了,教育部发函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包括央视在内的全国40%的上星电视频道的台标都需要修改”。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赵C和中央电视台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2009年2 月26日下午,鹰潭市开始新一轮的开庭,人们都在关注着法院的审判判决,当时很多市民都等待着最后的结果,甚至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几十家媒体记者也全部都来看看这次审判的结果。

月湖区公安分局指出,“如果允许中国公民使用外文字母为名甚至姓,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将对社会秩序管理以及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产生巨大障碍,对中华民族使用汉字的风俗、文化传统产生损害,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赵志荣直言:“造成危害的说法完全是危言耸听,是毫无事实依据的对他人的误导。”赵志荣说,法律与文化关系不大,两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上层建筑领域。

接着他举起了例子:“‘C’这一数字符号在各学科的广泛长期使用,并没有对其产生任何障碍与损害。如公安系统对汽车的管理登记,就因为使用了符合国标的数字符号,使得公安对汽车的登记管理显得科学、简单、准确。”

双方还进行了“C”究竟是不是数字符号、公安拒绝更换第二代身份证行为是否合法等问题的探讨,最后,双方就这个问题达成了和解。

鹰潭中院就此案当庭作出裁决,裁决表示,被上诉人赵C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上诉人赵C同意变更姓名后,依法申请真名真姓。

上诉人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免费为被上诉人赵C办理变更及居民过户、居民身份证,以及因姓名而导致变更的身份证明文件。

至此,这场混乱复杂的案件最终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是代表赵C一家人输了,公民有姓名权,但是并不意味着取姓名不受任何限制。就此案件而言,公安部门已经耗资巨大建立起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这是摆在眼前的客观事实。

案件和解不能说赵C败了,是公安主动撤回上诉,赵C代理人主动放弃补偿,同意更名,这是多赢的局面。

而赵志荣自己也表现得非常洒脱,他说,“打这场官司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一件事,打这场官司我的根本目的是想引起人们对姓名权的重视,现在我的目的达到了,从国家科学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这样的判决我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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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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