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银行系统“塌方式”腐败,9名高管落马,个个不一般

今年来,银行系统腐败高发,仅2023年5月,腐败案件就有9起,占比中纪委同期通报51人中的17%。下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人。

第一位: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

周清玉,生于1962年9月,罗山县人,高级经济师,历任任中国农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贵州分行行长、农业信贷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纪委书记。其刚刚退休不久就被查,本可以在家颐养天年,因为他在任期的腐败行为,导致他只能在牢里悔恨终身了。

第二位: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希刚

第三位: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

银行业仍然是反腐重要阵地,被查人员中不乏退休、卸任后“落马”。李大军就是其中之一,于2017年9月份退居二线。银行系统在信贷审批方面存在吃回扣的潜规则,有些吃回扣是按贷款的百分比计算,现在企业贷款很难,若不给予回扣,难以获得贷款,有些企业给予回扣,纯属不得已而为之。

第四位:中国民生银行银行管理咨询委员会原副主席邢本秀

邢本秀,现年60岁,江苏丹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1岁参加工作,23岁入党。大学毕业后分配至人民银行工作,40岁时任正处级干部,7年后升任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落马前任中国民生银行银行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席。

第五位: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晓东

公开信息显示,吕晓东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多年,曾任永康市支行行长、金华市分行行长、杭州分行行长等职。在现今反腐败的高压之下,吕晓东主动投案,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具有悔改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继续违法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六位:广发银行广银理财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纪委书记亓艳

这位“母老虎”原本是银行的纪委书记,其职责是监督银行内部遵纪守法,其非但不履行职责,反而利用职权大肆搞腐败,给纪检人员形象抹黑,造成不良影响。对于这种执法执纪人员搞腐败的行为,应当罪加一等,从重处罚。

第七位:广发银行党委委员方琦

第八位: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杨志刚

“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成立于2003年,2018年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分行。2015年5月,杨志刚该行负责人的身份变更为他人。公开信息显示,云南银行系统腐败高发,除杨志刚外,云南当地银行系统多人被查,有交通银行云南分行长李大军、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山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何大海落马等数十人。

第九位: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兴明

刘兴明,生于1956年10月,四川阆中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岁参加工作,29岁入党。

刘兴明一直在金融系统工作,先后在广元县、成都分行信用合作社工作,历任四川省信用合作协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6年12月,退休。

刘兴明已退休6年,本以为可以安享晚年,万事大吉,殊不知退休不是腐败附身符。

结语

党的报告指出,只要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也不能停止,反腐败斗争没有终点。所以,当权者要慎用手中权力,随时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否则将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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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民生银行   广发   腐败   中国农业银行   云南省   银行   行长   分行   党委委员   工作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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