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工作9个月无报酬?公司:她是实习生,法院:需支付赔偿20万

一年一度毕业季,到了大批毕业生找工作的时候,刚踏入社会的大门一脸懵懂,对于公司选择一定要擦亮眼睛,这就有一女子,默默工作九个月竟然都没有签署劳动合约并不被公司认可,看劳动法如何出击惩治该公司

一.晴天霹雳

2019年11月25日,太平洋证券公司金融部的经理办公室中,张婕(化名)愤怒的站在李经理的面前,听着从李经理嘴里一字一句的说着“没有人同意你是该公式的员工……你就是个 实 习 生。”

张婕彻底怒了,李经理的意思很明显,他是要让张婕在这个即将结束的2019年自己也结束自己的工作,李经理将桌子上的申请自动离职的证明往张婕面前推了推,意思很明显。

张婕终于明白了,怪不得自己入职之后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怪不得自己的入职证明在实际工作了五个月才发,怪不得工资商讨只是口头上给自己保证,自己天天累死累活的大事小事都干的到头来竟然连自己最基本的工资都拿不到。

张婕转身离去,一纸诉状将太平洋证券公司告上法庭,她选择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最基本的权利,她坚定的认为自己的劳动应该受到保护

二.如何定义“实习生”

次日太平洋证券最大的会议厅中,一方端坐着公司的部门经理,一方是张婕和前来协商的法院人员,张婕拿着厚厚的资料,这是她在这九个月来所做的大大小小的工作报告,聊天记录,工牌证明。

张婕已经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年假工资和赔偿金三项。公司经理给出的答案依旧是“她就是个实习生,她说有人给她开一个月一万的工资,有谁能证明,这个岗位的正式工才五六千”。

这里张婕的确没有证据,因为当初的工资协商是口头协商,张婕并没有证据。但是对于实习生这个身份张婕并不认同,首先,自己在2018年6月就已经毕业2019年3月5日入职天平洋证券公司的时候是以毕业生的身份入职的

而实习生是指在校大学生身份进入公司进行的劳动的。张婕很明显不符合实习生身份。很明显这是公司的一种推脱。张婕当然不肯接受这个说法,于是举证提出,自己入职之后久久没有收到公司的入职证明,自己也催促多次签署劳动合同,无果

提供了微信上对此事催促的证据。而公司正是抓住这一点说张婕正是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因此并不算是本公司的员工,恰好证明了两者之间按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张婕拿着那么一大沓纸的工作证据,对此经理以一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不生成劳动关系一说感到可笑。

每一个方案,每一个打卡记录和加班证明都代表着和太平洋证券公司有着实打实的劳动关系,张婕表示一开始就是公司单方边不签署劳动合同,口头给自己的一万的工资最后又以口头的形式将自己辞退,现在反过来说是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任谁听到都会贻笑大方

三.劳动关系的确立

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仅仅说是靠一张合同用,当然合同是最有效的证据,但是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在已经是毕业生的身份之下,只要满足三点即可证明两者之间有劳动关系,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皆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

再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就足以产生劳动关系张婕攥着各个报告想一把甩到经理无知的脸上。

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张婕也表示很不满,没有出示书面证明通知,而是单单以口头通知要求张婕自动离职。对此经理表示因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于是没有必要开具书面证明,并且因为口头协商,断定张婕没有证据还试图扭转局面

张婕拿出手机开始播放录音“我干了十个月就这么说让我走?还分文没有?”“没签合同就有没有薪资的。”“白干十个月一毛没有?”“你说一万的工资谁保证给你的。”“宋总.”“那你还找宋总去”“那口头通知让我走的也是宋总了?”“没错”。

证据一五一十的收录在手机里。经理哑口无言。于是通知了宋总,公司以入职办理比较麻烦拒不承认是主动不与张婕签订合同的。并且企图向后拖延时间。张婕当然不吃这一套,告上法庭,等待审理。

四.法律分析

本案中,太平洋证券公司是将劳动法按倒地上摩擦,几点证明了这个公司的无知,首先第一点便是对劳动关系确立的问题,公司拿并没有和张婕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生成劳动关系,于是对于张婕的仲裁要求的赔偿不同意。

首先张婕是实习生的身份在公司工作的,但是张婕已经是毕业生身份的硬性证据打破了这个说法。接着又以没有签署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不给予补偿,但是张婕提供的证据中,不仅又自己在太平洋证券公司金融部完整的工作报告。

除此之外还有职责之外被安排的其他任务,证据确凿,并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由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就自动建立。再者是张婕的的工资问题,由于双方都没有举证张婕在职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鉴于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方面,法院支持张婕的主张,要求以每月一万来算,是根据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工资标准等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用人单位。

因此张婕所提出的一个月一万的薪资要求哪怕是没有证据,但是依旧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法院审判此案,对太平洋证券公司所上诉的原因驳回,最终以张婕入职2019年3月5日起到12月25日算双倍工资计算,太平洋证券公司支付张婕20.3万元。

五.结语

劳动者并非是弱小的一方,背后有着强大的劳动法撑腰。熟读法律,懂法用法保护自身的基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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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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