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任监察部长由她担任,她极具传奇色彩!


1954年9月,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钱瑛任监察部首任部长,并兼任中纪委副书记。钱瑛是继何香凝、史良、李德全之后的第4位女部长,前3位都是民主人士,而她则是中共党员。作为女性,且担任纪律部门的一把手,这是很罕见的。中央做这样的人事决定,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女性领导。

钱瑛,1903年5月14日生于湖北咸宁县马桥镇肖桥村,钱家在当地颇有名望。钱瑛出生前,恰逢她父亲买彩票中了头彩,被认为给家族带来好运,她虽为女儿身,却享有男子般的待遇,被称为“四叔”或“四爷”。钱瑛幼年读过不少书,她的诗词在家乡广为传颂,有“才女”钱六姐之称。她具有鲜明的叛逆精神,说服母亲不再给自己缠足裹脚。

钱瑛考入潜江县职业女校,学习成绩优秀,毕业后留校任教。1922年,19岁的她长得亭亭玉立,慕名提亲的人络绎不绝。父母经过挑选后,选定一个大户人家,为女儿订了婚。钱瑛痛恨包办婚姻,又为不能继续求学而深感痛苦,因而坚决要求退掉这门婚事,结果遭到长辈们的严厉训斥。钱瑛再三向母亲苦苦哀求,仍然得不到理解,便下决心以死抗争。

她写好遗书,摸起一把剪刀,朝着自己的颈部猛刺下去,顿时血流如注。母亲听到异响后赶来,从女儿手中夺下剪刀,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抗争的结果迫使母亲为她退了婚,但在她的颈部留下一道深深的疤痕。1923年初夏,经过不懈争取,钱瑛最终说服母亲,负笈远行到武汉求学,如愿以偿地跨进湖北女师的大门。湖北女师是一所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陈潭秋曾以教师身份为掩护,到该校组织发动学生反对封建式的管教,主张剪发、读新书。

1927年3月,钱瑛加入共青团,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一片血雨腥风中,入团才两个月的钱瑛,又毅然转为中共党员,从一名反抗包办婚姻的叛逆者成长为一名革命者。

1928年7月,钱瑛被分配到全国总工会秘书处担任秘书及内部交通员,在秘书长谭寿林的直接领导下工作。钱瑛和谭寿林在白色恐怖中,相互掩护,生死与共,在工作中逐渐萌生了爱情,他们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不到百日,钱瑛接到中组部的通知,要她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去学习。去苏联不久,钱瑛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是她与谭寿林爱情的结晶,孩子生下来以后,钱瑛把女儿送进了一家保育院代为抚养。

1931年春,在苏联留学结束后,钱瑛就要回国工作了。此时,国内斗争形势异常残酷,他们夫妻俩将整日为革命奔波,将一岁多的女儿带在身边或送给亲属抚养,都会有很大的风险,并会拖累革命事业。钱瑛决定只身回国,把女儿留在苏联。当她临行前最后一次去保育院看望女儿时,抱着女儿久久舍不得放下。但因苏联后来也处在战乱中,她女儿不幸夭折,后来她不停打听女儿的消息,直到解放后,才得到这个确切的消息。

钱瑛与谭寿林感情甚笃,在苏联学习的两年中,谭寿林先后给她写了130多封信,平均每周一封信,1931年年初,钱瑛从苏联返回中国。党组织决定派他们夫妇去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工作,启程前夕,中华全国总工会突遭敌人破坏,谭寿林决定留下来善后。

1931年4月,谭寿林被捕,威逼利诱和酷刑都撬不开谭寿林的嘴,临刑前夜,谭寿林给钱瑛写下了一封信:“你是我生命的力量,你是我死里重生的恩人!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恐怕我早就活不成了!即使活着,那亦是没有意义的,亦是只有肉体没有灵魂的东西!有你活着,我才活着。我才是有生命地活着,我的生命是你的呵!”,谭寿林将这封“绝笔信”连同自己被拷打时留下的血衣,一同嘱托给自己的狱友,并嘱咐他如果能出去,定要把这两样东西,交给自己的妻子钱瑛。1931年5月30日,谭寿林在南京雨花台慷慨就义,年仅35岁。

钱瑛奉命来到洪湖苏区后,担任潜江县委书记,组建游击大队。钱瑛与谭寿林结婚3年多,在一起的日子没超过半年,甚至没有留下一张夫妻合影,令人扼腕叹息。钱瑛获悉噩耗悲痛欲绝,立志要完成丈夫未竟的事业。钱瑛率领游击队打得敌人胆战心惊,敌人悬赏数千银圆要买她的人头,人们纷纷传说她是贺龙的妹妹,传诵着这位女英雄的故事。

谭寿林牺牲后,钱瑛心中爱情之火也随之熄灭,此后,不管是热心人张罗,还是爱慕者当面表白,都被她一口回绝,终身没有再嫁。

1933年,钱瑛回到上海,从事地下工作,由于叛徒出卖,钱瑛被捕,但她始终未承认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并四次组织狱中绝食斗争。1937年,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钱瑛等政治犯获释,钱瑛一共被关押了4年零5个月。此后,钱瑛长期在国统区做地下工作,先后担任中共南方局、重庆局、南京局、上海局、华中局、中南局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妇联主任、纪委副书记等。

钱瑛常说:“正人必先正己,己不正,怎能正人?”钱瑛从来不搞特殊化。组织上要给她派两个警卫员、两个秘书,而她却只要一个警卫员、一个秘书。有一次,监察部行政科长拿来一箩筐碗筷等炊具,通讯员李清荣代替钱瑛收下了。钱瑛回来后批评她,行政科长只好把这些炊具拿走了。

她从不私用专车。她的亲属来看她时,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带着较多行李,她身边的工作人员提议接送,都会被她拒绝,有时工作人员自作主张开车接送的,钱瑛知道后会狠狠地批评,说“车是给我工作用的,怎么可以随便让家属享用呢?”

钱瑛从来不许亲属利用她的关系,她常对亲属说:“我是共产党的干部,不是国民党的官,你们对外不要谈我和你们的关系,只能在表上填我是你们的亲戚。”她还叮嘱秘书:“不要因为是我的亲戚就瞒着我去帮忙。”在监察部,钱瑛要求通讯员不能打她的牌子在外面办事。李清荣回咸宁前,钱瑛对她说:“你在北京,大领导见得多,回去后,一定要尊重基层领导,不能满不在乎。”李清荣觉得这句话说得对,便一直记在心里,并且照着做。

1951年,有位外国医生给钱瑛检查身体后,说她的“寿命只有几年了,不能再工作。”但钱瑛毫不介意。她说:“我不是八小时工作制,而是包干制。”她总是早起晚睡,每晚工作到12点多,在她的影响下,监察部机关都是按时上下班,没有人迟到早退。钱瑛对违法乱纪的人总是狠狠批评,对原则问题一抓到底,同时指出错误的根源和危害性,使人心服口服。

钱瑛勇于担当、敢于谏言,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3位省委第一书记在她手里被处分。她与官僚主义进行坚决的斗争,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党内尊称她为“钱大姐”,群众赞誉她为“女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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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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