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能源局网站5月23日消息,为规范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提升电力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贵州省能源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6月21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区域负荷中心、新能源消纳受限、电网调节能力较弱等区域,电网调配没有需求的区域不宜布局。项目选址应有利于安全管理,便于调度运行,同一区域项目应相对集中布局,原则上单个项目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鼓励向独立、共享方向发展。
鼓励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减少自身高峰用电需求,投资主体根据省级新型储能规划和自身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布局。鼓励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在落实建设、安全条件情况下拓展不同应用场景。
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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