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普法活动开讲,法律专家释疑三大旅游关注热点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久事旅游积极响应,5月22日在轮渡公司陆家浜路渡口开展民法典宣传普法活动。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潘丽娜律师在活动现场透露,此次宣讲月活动,游客最关注限制格式条款、情势变更条款以及隐私保护三大热点问题,并结合民法典,进行了解读。

旅游合同中往往会出现“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或规定,该怎么办?

游客住宿往往会被偷拍、窥视,发生这种情况游客又该如何应对?

据了解,久事旅游由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是一家以旅游为核心主业的国有全资旅游集团。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久事旅游的指导下,轮渡公司建成并正式启用了以陆家浜路渡口和两艘轮渡客船为主体、以“法治‘沪’航、知法‘渡’行”为主题的法宣阵地,宣传月期间,向往来市民和游客派发法治宣传手册,并邀请律师深度解读《民法典》,开展现场法律咨询。

就昨天普法现场吸引的众多咨询,法律专家解读民法典释疑三大关注热点:

1.对限制格式霸王条款说“不”

《民法典》明确,类似“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规定属于限制格式霸王条款,已经签订上述条款合同的消费者,同样有权投诉,相关法律部门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遇不可预见情势,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新修改的《民法典》,删去了原司法解释规定的“非不可抗力造成”限制条件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适用情形,引入重新协商机制。游客遇到狂风暴雨等不可预见情势,有权与旅游公司协商变更条款内容或解除合同。

3.发现随意入客房拍摄、窥视,可报警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其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游客发现酒店、旅行社、景区等经营主体随意进入客人房间拍摄、窥视,以及非法收集、买卖或公开客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可向公安部门报警。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5

标签:民法典   宣传月   旅游   热点   轮渡   渡口   情势   法治   条款   游客   合同   法律   专家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