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推14条务实举措,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 文/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5月23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管理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提出14项务实举措,包括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探索排污总量指标平衡担保豁免试点、设置“绿桥驿站”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诉求接待服务等,全方位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管理,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现场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处长刘海滨介绍,《若干措施》将“省级规定动作”和“南京特色举措”相融合,在落实《省十条》的基础上研提“解渴有效”的增量政策,提出若干更具“含金量”的新政策或具体做法。《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优化环保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优化排污总量指标保障服务、优化环保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环保帮扶行动和保障四个方面,共有14条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基层、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在优化环保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板块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加快优质重大项目落地速度;缩短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时间。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市级初审后,加快重点建设用地的评审速度,组织评审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保障重点建设用地的流转及开发建设进度。

在优化排污总量指标保障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探索排污总量指标平衡担保豁免试点。对2022年PM2.5平均浓度在2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且2023年同比保持或改善的板块;对2022年国省考断面优Ⅲ和优Ⅱ比例分别达100%和70%、且2023年同比保持或改善的板块,实施优质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平衡担保豁免试点(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排污总量指标奖励政策。市级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将省级奖励的所有排污总量指标用于奖励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改善幅度靠前或环境质量水平值达到一定目标的板块。

在优化环保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方面提出,积极推进环保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免罚清单依法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在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20%幅度范围内从轻处罚,从轻处罚后的罚款金额不低于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推行示范企业停限产豁免“免申即享”。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及污染过程应对中,对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A级或引领性企业、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南京市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实行停限产豁免资格“免申即享”,即自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相关名单之日起,企事业单位在本年度周期内自动获得豁免资格,免于提交豁免申请文件。

在优化环保帮扶行动和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降低中小微企业治污成本。全年推动不低于3个“绿岛”项目建设,降低涉气、涉固废、涉农等中小微企业治污成本;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建成8家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站点,服务1000余家小产废企业打通收集堵点,解决收处难题,降低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处置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经济成本;创新企业环保服务接待模式。扩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服务范围,将接待对象从企业扩展为行业协会及拟创办企业的个人,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诉求接待服务,设置“绿桥驿站”,明确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对企业需求进行跟踪服务,实现闭环管理。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新栏目——惠企政策宁企通,栏目将及时更新政策类、服务类等惠企信息,建立统一政策库,并将全局各类惠企政策在统一页面进行集中展示,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实现政策一站直达,相关政策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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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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