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观察丨21地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后,会带来多大便利?重婚将无所遁形么?

在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刘先生和女朋友李女士已经恋爱多年,计划今年登记结婚,因为工作繁忙他们打算先不举行婚礼,而是先领结婚证。但二人户籍均不在北京,如果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此前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我家在湖北,女朋友家在广西,距离北京都不算近,现在我俩工作都很忙,之前如果要结婚就至少要到其中一个人的老家去办理,如果要坐飞机,最少也要双方同时请两天假。”刘先生说。

5月1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关于同意民政部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其中刘先生和女友李女士的常住地北京位列其中,这也意味着,只要其中一方带着北京居住证,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就能够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而这次公布的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共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资料配图 据视觉中国

对于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范围,网友们普遍表示,可以让居民更加方便,同时能够让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减少骗婚、重婚的可能。

“在实际的婚姻相关案件办理中,确实还会遇到和重婚罪有关的案件,但是随着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信息的联网普及,在一地办理登记,又到另一地再次办理的情况已经几乎不可能实现。目前我们遇到的案件中涉及重婚罪的,事实婚姻的相关案例占大多数。”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家事法律团队发起人谢依宁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扩大到21个

民政部今年3月底曾办全国婚姻管理工作培训班

5月1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关于同意民政部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国务院批复,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而该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国务院同时要求,在试点过程中,民政部要指导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着力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作用,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确保婚姻登记的准确性;编制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务培训,依法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民政部网站消息,3月27日至30日,全国婚姻管理工作示范培训班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在这次培训班上,曾专门要求各地要立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同时围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进行了交流。

两年前已在部分地区试点

工作人员:只要一方有居住证,可在任意区民政局办理登记

生活在陕西西安的翟女士今年想和男朋友登记结婚,但是她的户口所在地还在老家山西,男朋友的户口所在地也不在西安,但是因为在两年前西安就已经实施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翟女士和男朋友都不需要回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而是在西安就能够办理。

“双方户籍都不在西安也没有问题,但是需要有当事一方在西安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5月18日,西安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居住证上面写了居住人所在的区,但是登记的时候不会受居住证上所在区的影响,只要一方有西安市居住证,在西安市任何一个区的婚姻登记处都可办理。

↑江苏南通,登记结婚的新人 据ICphoto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建立在2021年6月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基础之上的,陕西西安就是当时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地区。

2021年5月,民政部曾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而此次扩大,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试点省份由此前的5个扩大到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还包括2021年仅试点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江苏、河南,以及武汉所在的湖北全省和西安所在的陕西全省。

在这次试点之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能否减少重婚?

律师:婚姻登记联网技术已较成熟,现在重婚案例多为不登记而以事实婚姻生活

对于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有网友表示此举可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据民政部2012年的消息,截至当年6月底,全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目标。“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登记“跨省通办”后是否会遏制骗婚重婚的问题,2021年5月,时任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兴玲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民政部将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保证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同时,民政部还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外交、卫健、移民管理、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的核验。此外,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软硬件水平也是重要举措之一。民政部将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

“我们还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大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力度。”王兴玲当时表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浙江杭州,一对新人在婚姻登记处拍照留念 据ICphoto

5月18日,北京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现在结婚登记信息、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的婚姻登记信息情况基本已全国联网,重复登记几乎不可能操作。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家事法律团队发起人谢依宁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时也表示,目前在接触的相关案件中还会遇到和涉及重婚罪的相关案件。“但是由于目前在技术和实践上,民政等相关部门已经基本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所以在一地办理登记,又到另一地再次办理的情况已经几乎不可能实现。”

谢依宁说,目前遇到的重婚罪相关案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当事人是在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前,在一地登记,然后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还不成熟,存在一定漏洞,当事人又在另一地再次登记的。另外一类就是涉事实婚姻而重婚的,这些人并没有在民政等部门登记,但是却存在事实婚姻而重婚,这一类现在占绝大多数。

5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了近年来各地法院对重婚罪案件的相关判例,其中多数也为谢依宁律师所提到的这两种情况。例如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对易某某重婚罪的一审判决案件中,易某某于2010年曾与谢某登记结婚并育有3子女,但易某某2017年后又与邹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1女,直到2021年邹某某知道易某某并未与谢某离婚。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某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一审易某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谢依宁表示,她认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扩大的益处除了避免骗婚、重婚可能,最大的问题是解决了很多在户籍地外生活的人办理婚姻登记事项的难度。“这也符合我国现在的国情,现在我国流动人口也比较多,在户籍地外生活也很普遍,‘跨省通办’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这部分人的办事成本。”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赵倩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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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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