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13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免罚轻罚清单

湘潭13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免罚轻罚清单

今年1至4月,全市轻罚免罚金额共计94.24万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2日讯(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梁春燕)“搭帮消防部门指出来,我们才意识到堵塞安全通道问题的严重性。同时,感谢湘潭推行的‘首违不罚’政策,减轻企业负担。”5月22日,湘潭市某歌厅负责人表示,目前歌厅安全出口处堆积的啤酒瓶全部清理,安全隐患排除,市民娱乐放心。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了关于“首违不罚”的规定。近年来,湘潭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落实轻罚免罚要求,大力推行“首违不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目前,已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政、城管等13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免罚轻罚清单。

该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同时,不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轻罚免罚案件监督检查。

今年1至4月,湘潭市办理适用裁量基准的行政处罚案件51起,其中,“首违不罚”10起,减轻处罚41起,轻罚免罚金额共计94.24万元。已办理轻罚免罚案件涉及消防、公安、人社、生态、自规、交通等10多个部门,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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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3

标签:湘潭   湘潭市   清单   行政   歌厅   基准   案件   金额   主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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