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用户跟交易所的纠纷,接下来可能会这样判!#掩饰隐瞒

币圈用户跟交易所的纠纷,接下来可能会这样判!

刘磊,高级合伙人律沛,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交易所跑路、盗币、插针、拔网线的这些平台用户也是可以告他们的,但是以94公告为准。用户跟交易所之间发生的纠纷无非就是跑路、盗币、插针、拔网线这些。现在征求意见稿是这么说的,用户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也就是2017年9月4号发布的这个94公告。

发布之前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交易平台未履行服务协议,导致其损失的应依法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用户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

用户于94公告发布之后,在虚拟货币交易所登记注册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以交易平台或者是虚拟货币发行人未履行清退义务,导致其损失由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给受理,告知其有关部门申请处理。这似乎给了用户一些维权的希望。但是这些年,这些交易所基本是跑完了交易所负责人要么在中国的监狱里,要么就在海外就不回来了。想告他们其实是蛮难的。即使可以告,很多交易所的公司主体都不在境内,基本都是外国的公司。

这一诉还成了国际诉讼了,难度很大。另外最为关键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就明确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效期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现在都2023年了,起诉的主张都是6年前的事情了,还有可能吗?所以说全国法院以2017年9月4号作为分水岭,讨论这个用户针对交易所的纠纷的维权问题,实操性还是比较弱的。

只讲干货。喜欢点赞关注,币圈用户跟交易所的纠纷,接下来可能会这样判!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02

标签:可能会   交易所   纠纷   诉讼时效   用户   人民法院   交易平台   货币   损失   公告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