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亚·哈克时期,巴基斯坦妇女运动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原因有哪些?

文|鎧

编辑|刺猬


随着齐亚·哈克政府伊斯兰化计划的不断推进,1982年政府提出了一项新的《证据法》,旨在进一步减少妇女的权利。自此,巴基斯坦妇女运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围绕抗议《吉娜·哈德法令》和《证据法》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声援,甚至农村地区也出现了妇女运动。

妇女抵抗运动的兴起

(一)抗议《吉娜·哈德法令》

1983年7月萨菲亚·比比案的判决是妇女发起抵抗运动的导火线,这令齐亚政府非常惊讶,因为《吉娜·哈德法令》颁布时,妇女并没有太大反应,而按照此法案执行的判决,却引起了妇女的强烈抵触。

萨菲亚·比比是一个贫穷农民的女儿,受雇于当地地主。根据她向警方的陈述,她先是被雇主的儿子强奸,随后又被雇主本人强奸。

她父亲向法院登记的是强奸案,但庭审法官宣布雇主和雇主儿子无罪,原因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吉娜·哈德法令》规定的强奸。

这个案例说明了该法令颁布后妇女在强奸案中寻求正义的困难处境,并揭露了《吉娜·哈德法令》和《证据法》以宗教为幌子的压迫性性别歧视。

自费米达案以来,妇女行动论坛各分会一直担心这项法律对妇女的不利影响,并希望在联邦伊斯兰法院对该法令提出质疑。

萨菲亚·比比案的发生充分说明了迅速行动的必要性。

因此,妇女行动论坛拉合尔分会在收到“萨菲亚·比比案”这种不合理的判决后,立即召开了几个妇女组织的紧急会议,分析了该案歧视妇女的做法,并制定了妇女运动的行动方案。

首先,妇女行动论坛拉合尔分会通过发表联合声明与其他妇女组织公开谴责了萨希瓦尔下级法院做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判决。

其次,妇女行动论坛联合了其他妇女组织在拉合尔州长官邸外组织了抗议示威,并张贴了谴责不公正法律的海报和标语牌,要求政府撤销该法律。

最后,妇女行动论坛卡拉奇分会动员了所在地区的其他妇女组织和律师,准备发起抗议《吉娜·哈德法令》的请愿活动。

参加这次请愿的妇女组织包括全巴基斯坦坦妇女协会、全巴基斯坦女律师协会、尼斯万正义组织。

1983年12月,妇女行动论坛卡拉奇分会与其他妇女组织一起向联邦伊斯兰法院提交了一份反对《吉娜·哈德法令》的提案,这份提案当时并没有被受理,直到1985年才被提上联邦伊斯兰法院的议程。

尽管这次运动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但妇女运动宣传了《吉娜·哈德法令》对女性的歧视性原则,是妇女反对伊斯兰化法律迈出的第一步。

此外,妇女行动论坛在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证明了它作为一个妇女和妇女组织之间联合平台存在的必要性,进一步扩大了妇女行动论坛的影响,为妇女发起更大规模的运动奠定了基础和前期准备。

(二)反对性别隔离运动

齐亚政府的性别隔离政策,集中体现在建立独立女子大学和禁止女性参加体育运动方面。

妇女行动论坛的成立和妇女运动的迅速发展,使齐亚政府性别隔离政策的推行并不像颁布《吉娜·哈德法令》时那般顺利。

从1981年冬到1982年春,巴基斯坦国内掀起了关于建立独立女子大学的激烈争论。

1982年,妇女行动论坛拉合尔分会对200名妇女做了一项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学生、教师和其他职业妇女。

在职业女性中,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应该优先考虑建立一所独立的女子大学。绝大多数人认为需要更多的基础教育学校。

在学生和教师中,只有少数教师认为有必要建立一所独立的大学,更少的教师认为需要升级学校。

大多数学生和教师认为,设立更多的专业和技术学院比建立独立的女子学院更重要。

通过调查妇女行动论坛得到了一个重要结果,即绝大多数接受调查的女性不仅认为独立的女子大学不是优先考虑的问题。

而且还认为独立的女子大学会降低教育标准,其中职业女性对这一点感觉最明显,其次是教师,然后是学生,很少有人认为独立的女子学校会对教育标准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91%的被调查者认为,一所独立的女子大学会对妇女接受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就业的机会产生不利影响。

妇女行动论坛伊斯兰堡分会关于这一问题举行了会议,并邀请了教育资助委员会的一名女成员参加,该名女性委员在会议上表示:“作为一名女性,尤其是一名从事妇女教育的职业女性,她非常反对设立一所独立的女子大学”。

这名女性委员的讲话在会议上得到了一致认同,会议结束后,全巴基斯坦妇女协会和妇女行动论坛的所有分会通过了一项决议。

完全拒绝了关于建立独立女子大学和禁止妇女参加体育活动的指令,并向官方机构提交了这项决议。

实际上,签名运动期间妇女行动论坛就已经提出了反对禁止妇女参加体育活动和建立独立女子大学和的倡议。

妇女抗议禁止女性参加体育运动是从1982年夏天开始的,新德里亚运会是引起妇女抗议活动的导火索。

从8月到10月,妇女行动论坛卡拉奇分会和拉合尔分会联合女运动员要求巴基斯坦体育委员会对新德里亚运会女性代表团问题做出书面承诺。

迫于妇女运动的压力,巴基斯坦奥林匹克协会表示,巴基斯坦代表团将包括女性,如果女性被排除在外,他们会按要求出书面指示。

1982年9月,妇女行动论坛卡拉奇分会的一名成员在一家报纸发文指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禁止妇女出国的书面指示,因此女性应该包括在前往新德里的巴基斯坦代表团中。

该文章还指出如果巴基斯坦决定将妇女排除在外,政府应该发布正式的通知,同时文章批评有关当局,禁止女性参与体育活动的做法将使巴基斯坦面临被国际奥林匹克协会正式禁赛的风险。

但是,政府无视妇女组织和女运动员的反对,最后还是将女性排除在巴基斯坦亚运会代表团之外。

妇女行动论坛为回应政府的这种不合理做法,11月13日组织妇女在拉合尔机场举行了示威活动,示威者的口号之一便是要求巴基斯坦要么退出联合国,要么在文字和精神上遵守赋予妇女平等地位和权利的宪章。

内瓦查南作为杰出运动员代表向媒体发表了讲话,并表达了女运动员的不满。

同时还指出巴基斯坦奥林匹克协会文件的不一致之处,谴责他们在没有提供任何书面指示的情况下,禁止女性代表团参加亚运会的不合理做法。

内瓦•查南的讲话在体育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11月20日,全巴基斯坦女子伊斯兰网球协会秘书兼巴基斯坦女子板球协会秘书长塔希拉·哈米德加入了示威运动。

随后,更多的妇女组织和女运动员都陆续加入了示威运动。为声援巴基斯坦妇女组织,印度妇女组织在巴基斯坦驻新德里大使馆进行了纠察活动。

这一活动直接导致了一起令巴基斯坦政府相当尴尬的事件。

当贝古姆·阿蒂夫被提名为亚洲曲棍球联邦委员会副主席时,亚运联合会女性代表团反对这一提名,理由是任何排除女运动员参加的代表都没有资格担任这一职务。

因此,在贝古姆·阿提夫当选后,其他五名女性代表以退出选举会场的形式表示抗议,面对这一抗议,贝古姆·阿提夫被迫辞职。

在反对性别隔离运动后的一段时间里,巴基斯坦政府对妇女参与体育活动的指令做出了一些变化。

例如在筹备亚运会期间,一对帆船双人组合中的一名成员受伤,另一名成员贝拉姆·阿瓦里决定用他的妻子代替受伤的男子,当时政府对这名运动员的决定并没有阻止。

另一个变化是1982年2月取消的第六届全国女子锦标赛,最终在1983年6月举行。

尽管比赛对男性观众关闭,但仍有相当数量的男性以官方身份受邀,而且场内有许多男教练、男水手、清洁工等,政府也没有反对这些男性的存在。

这些男性看到女性选手参加跳水、田径运动时,也没有质疑女性违反伊斯兰道德规范。

1984年巴基斯坦和马来西亚在卡拉奇举行的女子曲棍球比赛也反映了政府这种变化的态度,虽然这场比赛只对女性观众开放,但巴基斯坦电视台却进行了录制,将曲棍球比赛的报道发送到其他亚洲国家。

尽管政府的这种动机很可能是希望在国外投射出一种自由的形象,以表明女性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场以和平方式结束的示威活动没有改变政府将妇女排除在巴基斯坦代表团之外的态度,但示威运动成功地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女性社会生活领域的问题上。

在此之前,妇女组织花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反对伊斯拉尔的伊斯兰化观点,不仅没有达到抵制伊斯拉尔言论的效果,反而由于妇女自身的过度反应,使伊斯兰拉尔的伊斯兰化观点得到了更广泛的宣传。

面对这种状况,妇女行动论坛决定采取不予理睬,选择用漠视的策略来抵抗伊斯拉尔的宣传。

而此时政府禁止女性参加体育运动的不成文指令,将巴基斯坦妇女运动的范围扩大到了对女性社会生活领域的关注上。

反对《证据法》运动

(一)准备阶段

1982年,齐亚政权提出了一项新的《证据法》,将一名妇女在巴基斯坦法院的证词分量降低为一名男子证词分量的一半,两名女性证词的价值等同于一名男子证词的价值。

妇女行动论坛强烈反对拟议的这项法律,认为该法律一旦通过将对妇女的社会地位发生不可逆转的改变。

妇女行动论坛以该法律的歧视性原则和《古兰经》规定的性别平等原则相互矛盾为依据,对《证据法》提出了挑战。

在反对《证据法》运动前期,妇女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她们研究并起草了对拟议法律的反驳方案。

包括反对通过该法律的宗教论据,妇女组织还向民众普及该法律的危害,宣传伊斯兰化法律的歧视性原则,动员广大妇女反对《证据法》。

1982年9月,妇女行动论坛拉合尔分会分别邀请了男律师和女律师专门解释《证据法》的含义,揭露了该法律和其他此类法律是对伊斯兰教错误的解释。

其他各分会也同样组织会议,通过决议,表示拒绝接受使妇女在社会中处于次等地位《证据法》。

为使反对《证据法》成为焦点,1982年10月妇女行动论坛在拉哈尔分会的一周年纪念活动上,将这一问题作为其中心主题,1000多名妇女欣赏了围绕该法律演出的戏剧小品。

这些作品以突出该法律的荒谬含义为核心,通过戏剧、诗歌和歌曲等非正式语言,与决议和演讲等更正式和更传统的方法相结合,成功地传达了反对《证据法》的信息。

当演出结束时,整个大厅都响起了反对政府降低妇女地位的声音。不管这部法律的其他方面是否被理解,但妇女已经完全理解了它歧视性的含义。

(二)高潮阶段

从1982年10月到1984年10月《证据法》的颁布,妇女运动一直围绕反对该法律进行。

1983年2月12日,由旁遮普妇女律师协会率先发起的示威活动将妇女反对《证据法》的运动推向了高潮,她们号召妇女沿着购物中心路游行到旁遮普高等法院,并向首席大法官提交一份反对《证据法》的请愿书。

这一号召很快得到了妇女行动论坛和其他妇女组织的热情支持,大约有300名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女性,包括教师、学生和工人。

当妇女聚集在商场外的一条小街上时,一支由500多名警察组成的特遣队出来拦截集会,警察警告妇女,她们不能去高等法院,因为这违反了禁止五人以上公开集会的法律规定。

妇女为保证运动的顺利进行,她们向警察保证两人一组,且两人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但警察不接受这一保证,因此妇女最终决定在路边举行静坐示威。

但当反政府诗人哈比卜·贾利布为静坐的妇女背诵着专门为支持妇女运动而写的诗歌时,警察试图使用武力将反政府诗人驱逐出现场,这时愤怒的妇女冲破了警戒线,向高等法院方向跑去。

在这次示威活动中,妇遭到警察的殴打、催泪弹袭击,甚至几十名妇女被逮捕,最终和平抗议活动演变成了暴力事件。

妇女行动论坛和其他妇女组织为纪念这次妇女的抵抗运动,把2月12日定为了巴基斯坦妇女节。

每年巴基斯坦全国各地的妇女组织都会在这一天举行集会和其他活动,纪念1983年被警察袭击的示威活动。

1984年1月妇女行动论坛联合其他妇女组织在拉合尔举行了关于抗议《证据法》、《基萨斯法》和《迪亚特法》以及其他问题的新闻发布会,同时妇女行动论坛卡拉奇分会举行了“妇女是完整的人”的研讨会。

同年2月,为纪念巴基斯坦妇女节,6个妇女组织在拉合尔举行了抗议警察暴力行为的示威游行,并在拉合尔市贴满了标有“一名妇女,一名证人的”海报。

1984年11月,妇女行动论坛分别在拉合尔和伊斯兰堡举行了反对《证据法》的示威,在拉合尔还举行了联合研讨会。

此外随着妇女运动的不断深入,妇女运动的抵抗形式也日益多元化,除了传统的抗议方法外,她们还通过诗歌、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电影、艺术和绘画等文化形式进行抗议。

例如基什瓦尔·纳希德的诗歌《我们罪恶的女人》和费赫米达·里亚兹《面纱和四面墙》是支持妇女运动的典型代表诗歌,在妇女运动期间几乎人人都会背诵。

总之,妇女通过多种形式的抗议活动,成功的将妇女问题提上了国家层面,使民众和政府开始认真对待妇女的诉求。

在妇女运动和妇女组织的压力下,《证据法》被推迟,直到1984年该法案才颁布,而且它的歧视性相比最初有所缩小。

同时,在抗议《证据法》运动的影响下,拟议的《基萨斯法》和《迪亚特法》也同样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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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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