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少女遭掏肠案」:变态恶魔掏肠杀人,用小肠绕脖残杀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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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晚,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新屯镇西关村三社。

一名放羊老人赶着羊群,从树林边走过。

突然,牧羊犬脱离了羊群,钻进树林,随即发出一阵狂吠。

放羊老人感到奇怪,走进树林,看见牧羊犬朝着地上的一个人狂吠。

「哎呦,谁睡在这林子里了?」

放羊老人低呼一声,因为天色昏暗,他看不真切,忙走近细瞧。

他刚走近,就听到「嗡嗡」一阵响声,一群苍蝇从那人身上飞起。

随即是一股恶臭钻进老人的鼻孔。

老人捏着鼻子,打开手电筒,朝着人身上照去。

这一照,差点没把老人吓丢了魂。

躺在地上的,哪里是活人,分明是一具已经腐烂发臭的尸体!

尸体躺在林子里,浑身上下都是发黑的血迹。

—根黑黝黝的粗绳缠在脖子上,死状甚是恐怖。

「死........死人喽!」

老人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冲出林子,去派出所报警。

案发

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立即赶到发现尸体的树林。

他们看到死状极惨的尸体,明白这是一桩命案,马上把案情上报市局。

市局刑侦支队发现辖区内出现命案,连夜派刑警和法医,赶到案发现场进行侦查。

当市局刑警和法医赶到案发树林时,才发现这不是一桩简单的命案。

死者是女性,年龄约20岁。

尸体被发现时,已经高度腐败,死亡时间在三天至一周内。

死因是被掐脖子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但令人恐惧的地方在于,缠在死者脖子上的「黑色粗绳」并不是一根绳子,而是死者的小肠!

法医尸检时发现,死者的肠子,被硬生生地从下体扯出来,再缠绕在脖子上。

这一手法,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也闻所未闻。

这就意味着,这并不是普通的命案,而是一起掏肠杀人的凶杀案!

辖区内出现了一起如此残忍、恐怖的命案,张掖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首先是确认死者的身份。

虽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脸上面容难以辨认。

但警方还是通过对附近一周内的失踪人口进行排查,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叫梁琳子(化名),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人,生前在甘州区新墩镇一间家电专卖店打工,租住在距离案发地不远的西关村三社一间民房内。

根据走访调查,在8月12日从家里回来后,梁琳子就失踪了,直至8月17日晚尸体被放羊老人发现。

再加上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是三天至一周内,也就是说,案发时间是在8月12日晚至8月14日之间。

根据尸检结果,死者在生前,并没有遭受过性侵。

并且死者也不是一个富裕的人,身上没有带着贵重财物。

这就排除了强奸杀人和劫财杀人的可能。

那么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呢?

是仇杀吗?

但是根据警方对现场的勘察,发现尸体的小树林,既是杀人现场,也是抛尸现场。

也就是说,这一起掏肠凶杀案,很可能是一时兴起的激情杀人!

如果是蓄谋已久的仇杀,凶手为什么要在同一地点杀人抛尸呢?

这到底是一起偶发的激情杀人,还是蓄谋已久的仇杀呢?

凶手到底是什么人?

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变态的手段,来杀害一个妙龄女子?

这一切,都给这起掏肠凶杀案笼罩上一层神秘的迷雾。

由于线索太少,张掖警方只能通过大规模走访排查的方式,来锁定嫌疑人。

然而,由于凶手的作案手法很老练,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生物痕迹等可以辨认身份的线索,警方的调查进展很缓慢。

案发一个月的时间内,张掖警方走访排查了数百名可疑人员,可是都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正当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又一起掏肠凶杀案发生了!

恶魔

9月20日凌晨,张掖市甘州区东街—小面馆内。

忙碌了一天的面馆老板明梅(化名)正在店铺里休息,等上厕所的店员李小花(化名)回来后,就关店打炸。

但李小花出门上厕所挺久了,仍然没有回来。

明梅正疑惑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尖锐的惨叫声。

「这......好像是小花的声音。」

这声惨叫响彻夜空,让明梅浑身上下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拿起手电筒,赶紧出门到厕所的方向寻找小花。

但是在公共厕所里,她并没能发现小花的踪影。

「小花,小花,你在哪儿?」

明梅一边走,一边担忧地叫喊着小花的名字。

周围一些还没睡的邻居,也纷纷出来帮忙寻找。

他们都被刚刚的那一声惨叫所吓到了。

众人一番寻找,终于在面馆背面的一个楼道里,发现了小花。

此时小花躺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是鲜血,已是奄奄一息。

明梅赶紧扶起小花,却发现小花身上挂着一些滑腻的东西。

她用手电筒一照,禁不住吓得脸色苍白。

小花的下身,竟然挂着一堆肠子!

明梅根本不敢移动小花,赶紧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车电话。

民警和急救车很快就赶到现场,迅速把小花送到张掖市人民医院抢救。

晚上值班的急诊医生,赶紧为小花展开紧急治疗,并迅速安排的手术。

在手术室里,连夜赶回医院的医护人员,看见小花的惨状后,都深深地皱紧了眉头。

经过医生的检查,小花的大网膜和小肠,全部都被扯了出来。

小肠断裂,小肠系膜损伤严重,浆膜层全部脱落。

整个小肠断裂坏死部分,多达两米,剩余的已不足一米。

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可以说小花已经半只脚踩在鬼门关上。

即便手术成功,被切除了三分之二的小肠后,小花日后的生活质量会很差,而且随时面临着并发症、后遗症的威胁。

这名年仅17岁的少女,面临着命运带给她的严苛考验。

经抢救后的李小花


在医生为小花进行紧急手术抢救的同时,负责「8.17凶杀案」的张掖市刑警,也赶到了现场。

他们在得到消息后,迅速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同时为明梅等目击者录口供。

经过现场勘察和明梅等人的口供,张掖警方基本确定,9月20日凌晨李小花所遭遇的人,就是「8.17凶杀案」的凶手!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这名凶手连续两次作案。

作案目标都是年轻女性,作案手法都是残忍的从受害者下体掏出肠子。

如此变态、凶残的作案手法,即便是丰富经验的刑警,也感觉到震惊。

而张掖市的普通百姓,更是人心惶惶。

在李小花遇袭后不到一天时间,张掖市的大街小巷,都传遍了这个消息。

大家都知道,在张掖市里,出现了一个「掏肠恶魔」。

这一消息,让年轻的女孩,都不敢晚上出门。

—时间,张掖市的夜晚,死寂如空城。

排查

张掖警方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们必须要尽快侦破案件,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两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不足20岁的年轻女性。

她们在遇害时,都没有被侵犯的痕迹,另外身上也没有贵重财物。

这就佐证了此前张掖警方的推断:基本排除强奸和抢劫这两种作案动机。

而经过调查,梁琳子和李小花两人在社会关系上并没有交集,而且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所以「仇杀」的可能性也降低了

根据法医和为李小花做手术的医生判断,两名受害者的小肠,都是凶手用手从下身直接拽出。

根据李小花从出门上厕所到被发现这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来看,凶手很肯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因为即便是医生,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地找到从下身进入腹腔的薄弱点,并把小肠等要害器官掏出来。

从凶手的作案手法来看,凶手的犯罪心理无疑是变态的、残忍的。

凶手针对的作案目标,都是年轻女性。

因此,张掖警方推断,凶手很可能受到过生活、情感上的打击,才会对年轻女性做出如此残忍的报复行为。

同时,由于「8.17掏肠案」的死者被发现时,已经过去好几天,案发时没有目击者。

警方决定,以「9.20掏肠案」作为主要突破口,对案发现场的情况进行走访排查。

根据调查,在「9.20掏肠案」发生的时候,案发现场的居民楼二楼,有两位居民正在连夜装修刚买的房子。

他们在听到小花的惨叫声后,从窗户外隐约看到一对男女在撕扯。

当时他们以为是情侣在闹矛盾,就没有在意。

直到后来警车和救护车抵达现场,他们才意识到曾经目睹过凶案的发生。

根据这两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当晚那名与小花撕扯的男子,身材中等,二三十岁的年纪,留着一头短发。

根据以上的线索,警方结合此前一个月的排查结果,对嫌疑人员展开进一步调查。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具有犯罪前科、有劣迹,年龄在18至35岁的人员。

与此同时,曾经遭受过生活、情感上的打击的青年男子,也进入了警方的排查范围内。

由于两起案件发生后,凶手都没有在案发现场留下指纹、生物组织等能明确辨识身份的痕迹,所以张掖警方只能通过「地毯式」的排查,来逐一排除嫌疑对象。

包括此前对「8.17掏肠案」的调查在内,张掖警方先后对500多名可疑人员展开过调查。

最终,一名叫「乔建国」的刑满释放人员,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疑凶

乔建国,男,1970年11月5日出生,时年33岁,甘肃张掖市人,初中文化。

1989年7月,乔建国因犯盗窃罪,被张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1994年5月刑满释放。

1999年1月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00年4月,因吸毒被甘州区公安局强制戒毒2个月。

2001年5月,因吸毒被甘州区公安局劳动教养3年。

2004年3月,乔建国从劳教所被释放,此后一直居住在张掖市甘州区东湖小区的家中,且没有工作。

乔建国因为他多次犯罪、吸毒的经历,进入了警方重点调查的范围内。

但让张掖警方对其重点怀疑的是,乔建国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

根据调查,乔建国从小就是一名性格开朗、心直口快的人。

初中毕业后,他和一名同班女同学谈恋爱的,两人感情很好。

但女孩的母亲却死活不同意两人来往,甚至以死相逼。

无奈之下,女孩与乔建国断绝了恋爱关系。

在这一次恋爱失败后,乔建国就变了一个人,每天借酒消愁,直至走上了犯罪、吸毒的道路。

在乔建国第一次因为盗窃入狱后,乔建国的父亲就因为失望,再也没有跟他说过话。

也许是因为感情和亲情上都被人「抛弃」,乔建国干脆破罐子破摔,此后屡次犯罪、吸毒。

在成年后,待在监狱里的时间,比在外面自由的时间还长。

乔建国情感、生活上曾遭受挫折,也与警方对凶手的推断十分吻合。

再加上乔建国年龄、体型上,都与几名目击者描述相近,他就成为了警方的重点嫌疑人。

张掖警方经过对乔建国的调查,还发现另一个重要线索。

在今年4月份,乔建国曾与一名洗头房的何姓女子发生过争执,并怀恨在心。

4月22日凌晨,乔建国在喝醉酒后,跑到这一家洗头房附近,刚好发现何姓女子从厕所里出来。

乔建国就趁何姓女子不备,用手掐她的脖子,并把她摔在地上殴打,随后抢走何姓女子的手机。

第二天,乔建国回去把手机还给何姓女子。

但何姓女子还是报警了,乔建国被警方传唤,但他死活不承认抢劫,又因为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乔建国最终没有被拘留。

根据这条线索,乔建国选择深夜向何姓女子报复,又是掐脖、殴打等手法,与两起「掏肠案」凶手的作案时间、手法十分相近。

这更加重了乔建国的嫌疑。

与此同时,警方收到消息,经过手术抢救后,李小花已经苏醒。

张掖警方为了尽快破案,把20多名重点嫌疑人的照片,—一展示给李小花辨认。

李小花虽然已经苏醒,但身体仍然很虚弱。

她经过艰难的辨认后,目光在两个嫌疑人的照片上停留了许久。

这两张照片中,其中一张就是乔建国的照片。

得到李小花的指认,张掖警方决定立即行动,抓捕乔建国!

抓捕

9月23日,张掖警方对乔建国展开抓捕行动。

目前乔建国居住在张掖市甘州区东湖小区8号楼1单元701室的家中。

由于乔建国多次入狱,是一名有前科的惯犯,行事非常狡猾警惕。

怎么抓捕乔建国,成为了张掖警方要面临的一大难题。

为了确保行动万无一失,张掖警方制定了三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智取」。

因为乔建国又吸毒史,张掖警方决定以「尿检」为由,哄骗开乔建国的家门,对其进行抓捕。

第二套方案是「劝降」。

张掖警方做通乔建国家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他的家人对其劝降,让他主动出来投案自首。

如果前两套方案不成功,那就采用第三套方案:「强攻」。

张掖警方已提前把乔建国家包围,并借用楼下相同户型,展开「强攻」演习。

除了第三套「强攻」方案外,其他两套方案,是同时进行的。

张掖警方在联系乔建国家人的同时,也开始诱捕乔建国。

他们扮成戒毒所的民警,敲响了乔建国的家门。

[乔建国,你有两次吸毒史,需要进行尿检,配合我们调查!」诱捕的刑警在门外朗声喊话。

屋子里沉默了一会,才听到乔建国的声音:

「我没有复吸,我不需要尿检。」

「既然没有复吸,那就配合我们检查,检查完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屋子里沉默,过了很久,都没有人开门。

门外的刑警对视一眼,摇了摇头,正准备继续喊话,里面又传出乔建国的声音。

「我不出来!」

「你不出来,我们就撬门进去了!」

由于乔建国家的大门是防盗门,想要打开就需要动用撬棍的工具,并且需要一段时间。

目前不清楚乔建国在家里是否藏有什么凶器,强行撬门而入,恐怕会有所伤亡。

乔建国显然也清楚警方的顾虑,仍紧闭大门,并且大言不惭地说:

「谁想当英雄就上来,我临死前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警方无奈,只能放弃诱捕,加紧对乔建国的「劝降」行动。

乔建国的母亲、姐姐,都打电话给乔建国,让他出来自首。

但无论家人如何劝说,乔建国就是不愿意出来。

从9月23日诱捕乔建国开始,张掖警方蹲守在乔建国家附近已经几天几夜了,用尽了各种方法,乔建国就是不愿意主动出来自首。

无奈之下,张掖警方只好采取第三套方案:强攻。

然而,强攻计划刚开始,就遭受到重大打击。

警方刚开始用工具撬门,里面就传出乔建国的喊声:

「你们敢强行撬门进来,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张掖警方行动的目的,是抓捕乔建国。

毕竟乔建国目前只是重点嫌疑人,警方还没能搜到任何直接证据。

如果这个时候乔建国跳楼自杀了,那对警方破案,将会带来很大的困难。

张掖警方投鼠忌器,不敢再撬门。

抓捕行动,陷入了停滞。

劝降

张掖警方为了成功抓捕乔建国,只好加大力度,让乔建国的家人继续劝他出来自首。

此外,警方还了解到,乔建国竟然有一名准备结婚的女友。

乔建国自从3月14日从劳教所出来后,4月份在酒吧喝酒的时候,认识了一名女子。

女子知道乔建国的过往,但并不在意,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

在案发前,乔建国和女友准备到北京去开面馆,两人也多次往返北京甘肃两地。

在「9.20掏肠案」案发后,乔建国还打电话给在北京的女友,让女友在中秋前赶回张掖团聚,准备筹划结婚的事情。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乔建国有女友了,仍然做出袭击女性的事情。

但乔建国的女友,无疑是劝降他的突破口。

警方联系到乔建国女友,让乔建国女友给他打电话劝降。

同时警方的谈判专家,也在门外喊话,让乔建国出来接受「尿检」。

在警方和家人的轮番「攻心」之下,乔建国的心理防线逐渐被攻破。

乔建国从一开始时情绪激动、向警方叫嚣,到后来渐渐沉默,直至向警方询问接受「尿检」的后果。

这一切都昭示着,警方的「劝降」行动取得有效进展。

警方决定再加一把油,让乔建国的姐姐给他打电话。

「案子是不是你干的?」在劝降电话里,乔建国的姐姐问。

「案子不是我干的!」乔建国情绪激动,说话有些大舌头,似乎喝醉了。

「不是你干的,那你为什么不出来尿检,接受调查?」乔建国姐姐质问。

「我怕再被抓到劳教所坐牢。」乔建国答道。

「你想被抓去戒毒,还是被人认为是杀人凶手?」乔建国姐姐的情绪也有些激动了:「现在全家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如果不是你干的,你就出来证明清白,如果是你干的,你就从楼里跳下去,再也别见家里人!」

警方也想不到乔建国姐姐会这么激动,听了这话后,心里都一紧,担心乔建国真的从楼上跳下去。

电话那边一片沉默。

在场的刑警也是屏住呼吸,气氛凝重到极点。

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到了劝降的最关键阶段。

沉默许久后,乔建国终于开口了:

「你让守在门口的警察离开,我跟着你去接受尿检,我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见乔建国终于松口,所有人禁不住都松了一口气。

守在门口的张掖警方,迅速撤离,由乔建国的姐姐和母亲在楼道里等待。

9月29日下午4点,乔建国在确认门外没有警察后,终于打开了屋门。

一身酒气的他,在母亲和姐姐的搀扶下,慢慢走下楼梯。

本来布置居民楼周围的民警,此时都藏在暗处。

等乔建国一出了居民楼大门,藏在四周的警察立即行动,把乔建国摁倒在地。

从9月23日诱捕开始,到9月29日乔建国主动投降,历时七天六夜,张掖警方终于把这名「掏肠案」的重点嫌疑人抓获!

审讯

乔建国落网后,张掖警方立即对乔家进行搜查,把可疑的物证进行技术鉴定。

同时,对乔建国的审讯,也在当天展开。

乔建国被带到公安局后,面对警方的审讯,他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

「案子不是我做的,你们要是掌握了证据,就枪毙我吧!」

这让审讯刑警既愤怒又无奈。

审讯工作从当天下午一直持续到9月30日的下午。

警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动用多重审讯手段,终于攻破了乔建国的心理防线。

乔建国在9月30日下午5点左右,承认了他就是两起「掏肠案」的凶手。

同时交代的,还有另外三起「未遂」案。

2004年4月中旬,乔建国在洗头房里与何姓女子发生矛盾,此后在4月22日凌晨偷偷跑到洗头房附近,袭击何姓女子并抢走手机。

这一案件张掖警方此前已经调查清楚,乔建国也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

在袭击何姓女子后,乔建国曾被传唤到公安局调查。

因为他咬死不承认抢劫的事实,而手机也提前还给了何姓女子,最终乔建国并没有被起诉。

但因此,乔建国对何姓女子怀恨在心。

7月24日凌晨,乔建国在喝醉酒后,跑到甘州区粮贸大厦附近,把路过的曹姓女子误认为是何姓女子,上前用双手掐住曹姓女子的脖子,并将其摔倒在地。

当乔建国打算继续殴打报复的时候,因为曹姓女子的呼救,她的丈夫赶到,把乔建国吓跑了。

到了8月11日,乔建国在甘州区北街附近碰到正在等朋友的梁琳子。

乔建国见梁琳子独身一人,就上前搭讪,把自己三次坐牢的经历告诉了梁琳子,威胁对方与自己谈朋友。

梁琳子虽然拒绝了对方,但乔建国仍然要求梁琳子在第二天与他约会。

梁琳子害怕被乔建国纠缠,第二天向单位请假,回家探望父母。

12日晚上,梁琳子回到甘州区租住处,不料正好被喝醉酒的乔建国碰见。

乔建国把梁琳子拖进树林里,把对方掐晕。

他害怕梁琳子醒来后报警,决定杀人灭口。

在没有找到凶器的情况下,乔建国用手从梁琳子的下体中扯出肠子,用肠子缠着梁琳子的脖子,把对方杀死。

在杀死梁琳子后,乔建国连夜逃离案发现场。

第一起「掏肠案」发生三天后,也就是8月15日,乔建国再次作案。

当天晚上10点左右,乔建国在甘州区马神庙街88号,以找人为由,闯入彭姓女子租住的房间。

乔建国对彭姓女子实施殴打并试图强奸,由于彭姓女子的反抗呼救,房东发现后报警,乔建国未能得手,匆忙逃离现场。

但是他逃离现场前,用手使彭姓女子的下体撕裂。

到了9月20日凌晨,乔建国在喝醉酒后随意乱逛,正好遇见了出门上厕所的李小花。

此前乔建国曾与酒吧的一名女服务员有矛盾,多次想报复对方。

这时他把李小花误认为那名酒吧女服务员,上前掐住李小花的脖子,把李小花掐晕后,拖到一单元楼的楼道里,用手把李小花的肠子从下体扯出来,随后逃离现场。

乔建国在第二起「掏肠案」案发后,一直躲在家里不出门,直到警方上门诱捕、劝降,才最终落网。

在乔建国交代了犯罪经过后,警方立即对外宣告,轰动一时的「掏肠案」正式侦破。

而警方也立即整理材料,把此案移交检察院,对乔建国提起诉讼。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起似乎已经板上钉钉的铁案,竟然在起诉阶段,又平添波澜。

翻供

2005年1月6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四项罪名,对乔建国提出公诉。

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以及个人隐私等问题,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此案。

这一消息,让清早冒着寒风赶来旁听的近百名群众和众多新闻媒体记者,都为之失望。

受害者家属中,也只有梁琳子的父亲、李小花的母亲两人,被允许进入法庭。

许多群众为了旁听案件,偷偷跑到审判庭后面安全通道的门外,隔着门听审。

但很快,他们就被法警发现并阻止。

虽然没有办法进入法庭,但近百名的群众和新闻记者,都没有离开法院。

大家都在等待这名「掏肠恶魔」的下场。

上午8点40分,乔建国穿着军用绿棉衣、牛仔裤,被法警从看守所带到法院候审室。

9点整,庭审正式开始。

乔建国被押进法庭的时候,昂首挺胸,脸上没有丝毫的惶恐或愧疚。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在起诉书里,乔建国被指控五起犯罪案件。

前三起分别是4月22日袭击、抢劫何姓女子案,7月24日袭击曹姓女子案以及8月15日强奸彭姓女子未遂案。

而8月12日杀死梁琳子和9月20日袭击李小花的案件,则是第四和第五起被指控的犯罪案件。

公诉人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循例问道:「被告人乔建国,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因为在审讯阶段,乔建国早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所以包括公诉人、审判长、法警等人在内,都觉得这句话只是走过程。

当他们准备下一步流程时,乔建国的回答,却出乎他们的意料。

「我有意见!」

乔建国抬起头,直视审判长。

「起诉书指控的前面三起案件,我都承认。但是后两起案件,我没有干过!」

「我是在审讯的时候,被警方逼供和诱供的!」

「我根本没有杀过人,更不会做出掏肠的事情!」

「我要翻案!」

乔建国当庭翻供


乔建国的一番话,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震惊。

在震惊过后,公诉人很快反应过来。

他利用证据资料,以及传唤证人证言,——对乔建国进行提问。

乔建国虽然当庭翻供,但警方也有大量的证据和证人证言,可以证明乔建国就是两起「掏肠案」的凶手。

可当公诉人把乔建国指认「8.12掏肠案」现场的照片展示出来时,乔建国却说:

「8月12日的现场不是我指认的,是警察让我们指哪里,我就指哪里。」

公诉人又罗列了李小花和几名目击证人指认乔建国的证据。

但乔建国的辩护律师却反驳道:「这些证言都是9月30日左右做的,当时乔建国已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所以证言不可避免地带有倾向性,且证言中带有个人的主观色彩.…...」

乔建国和他辩护律师的话,都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证据链中存在的漏洞。

在辩护的最后,乔建国则是干脆地说:

「如果案发现场真有我的指纹、血迹等证据,我希望能当庭出示。只要能拿出来,我就承认这个事是我干的。」

这句话,直接把公诉人给难倒了。

因为警方在勘察现场后,真的没有找到任何乔建国的指纹和血迹!

警方缺失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这让庭审一时之间,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上诉

乔建国当庭翻供,让公诉人措手不及。

虽然出示了相关证据和传唤有关证人出庭作证,但乔建国在面对两起「掏肠案」的提问时,始终坚定认为不是他干的。

经过一天的审理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第二天继续不公开审理。

庭审结束后,关于乔建国在法庭上当庭翻供的消息,立即传了出来。

守候在法庭外的媒体记者得知消息后,马上发布相关新闻。

「掏肠案」因为作案过程十分残忍,本来就备受关注。

「掏肠恶魔」乔建国在庭审当天翻供的新闻一传出来,立即引起了轰动。

大部分百姓都纷纷指责乔建国的无耻,但也有人怀疑,乔建国是否真的被冤枉。

毕竟警方没有拿到直接的证据,乔建国在落网前,也一再强调自己不是凶手。

有记者采访了乔建国的亲人和女友,他们都不相信乔建国是「掏肠恶魔」。

但是在大部分的群众看来,乔建国就是那个变态、凶残的掏肠杀人犯。

毕竟受害者李小花和众多目击证人,都指认乔建国是凶手。

乔建国在案发前后的种种行为,以及他所犯的另外三起案件的动机,都与「掏肠案」的作案时间、动机十分相近。

更重要的是,乔建国在警方审讯的时候,亲口承认了犯罪事实!

即便当庭翻供,乔建国仍然无法洗脱他的嫌疑。

但这起案件,也因为乔建国的当庭翻供,生出了无数波澜。

到底乔建国是不是「掏肠恶魔」?

他在审讯的时候认罪,是真的认罪,还是被警方刑讯逼供?

如果不是乔建国,那么凶手到底是谁?

—次翻供,让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生出了无数谜团。

在万众瞩目之中,1月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第二天的审理中,公诉人当庭播放了一个多小时的详细证据录像。

面对这些详尽的证据,乔建国却以沉默来抗拒。

他始终不承认两起「掏肠案」是他所做。

法警向乔建国出示证据资料


在第二天的庭审后,审判长并没有当庭宣布审判结果,而是决定择日宣判。

按照以往的情况,作案五起、手段如此残忍的「掏肠恶魔」,肯定会被判死刑。

但因为乔建国当庭翻供,让大家都不知道,最终法庭会怎么判。

在万众期待中,1月1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乔建国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乔建国死刑;以抢劫罪判处乔建国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强奸罪判处乔建国有期徒刑5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乔建国有期徒刑3年。

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乔建国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当判决结果出来后,一直关注此案的群众都大呼苍天有眼。

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判决结果下来后的第一时间,乔建国就选择了上诉!

终审

一审宣判后,乔建国不服判决结果,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因为这起案件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关注,甘肃省高院也是慎重对待。

经过重新审理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乔建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依法撤销了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并且发回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

这一上诉结果,也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

关于乔建国是否是「掏肠恶魔」的疑问,又再次提了出来。

2005年8月18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再次进行不公开审理。

在重审中,乔建国仍不承认两起「掏肠案」是他所做。

至于为什么审讯中承认犯罪事实,他的理由仍然是审讯时警方采取了引诱、提示、逼迫的手段,让他就范。

而公诉人则是准备了更加详细丰富的证据链,来指证乔建国。

重审当日,法庭并没有做出判决。

2005年12月,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重审后的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乔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同时,判决乔建国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9万余元。

重审一审宣判后,乔建国再次上诉。

2007年1月1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关于乔建国故意杀人的量刑部分,改判乔建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甘肃省高院之所以改判,是因为此案中关于掏肠杀人的事实,只有乔建国在审讯阶段的口供,没有直接证据。

而乔建国在上诉中又推翻了自己的口供。

这属于有口供无证据的情况,只能改判死缓。

乔建国经历两次上诉,最终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终审结果出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论。

有人认为终审判决有误,应该判处乔建国死刑立即执行。

而有人则认为,法院的判决正确,在没有足够有力的证据链前,不应该轻易判处死刑,否则日后发现错判了,想要后悔都没有机会。

至于乔建国是否被冤枉,这一起「掏肠案」是否是冤案,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尾声

「掏肠恶魔」乔建国终审被判死缓后,这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总算是落下了帷幕。

「9.20掏肠案」的受害者李小花,也在经过治疗后出院。

因为这一起案件,她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心理上、生理上的挫伤,极大地影响了她日后的人生。

梁琳子惨死在「掏肠恶魔」手下,乔建国的落网和判刑,也只能给她悲痛的父母,带去些许安慰。

乔建国虽然被判定有罪,成为世人所唾弃的「掏肠恶魔」,但这起案件背后,仍然有很多解不开的疑点。

最重要的,就是现场并没有找到乔建国的指纹和生物痕迹,无法直接证明乔建国就是凶手。

乔建国在审讯时的认罪口供被他在法庭上推翻,警方甚至要背上刑讯逼供的嫌疑。

案发时间在深夜凌晨,幽暗的环境使得目击证人的证言,不那么有力。

此外法医和李小花的主治医生都判断,凶手能徒手从受害者下体中扯出小肠等器官,肯定是一个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

而乔建国只是初中毕业,没有任何医学上的专业知识和经历,他怎么能在短时间内从受害者下体中掏出小肠,这也成了一个谜。

在案发前,乔建国与女友感情甚笃,准备去北京开面馆过新生活,他为什么要掏肠杀人,其中的作案动机也值得商榷。

这种种的疑点,再加上终审的改判,让这一起「掏肠案」的结局,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

如今,乔建国已经在狱中服刑多年,他「掏肠恶魔」的身份,也早已坐实。

或许,他真的就是那个万人唾骂的「掏肠恶魔」,他在庭审上的翻供,只不过是为了求得一线生机的狡辩。

或许,他真的被冤枉了,真正的「掏肠恶魔」正逍遥法外。

这—切,只有等待时光的淘洗,才能让真相显露。

但更有可能的是,真相永远被埋藏在时光长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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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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