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审核划入证监会 企业债或现一波新增融资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后,企业债的发行审核职责正式划入证监会。按照证监会和发改委的公告,将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审核机构不变、标准不变、托管交易市场不变。

市场认为,过渡期内,企业债券注册机构将调整为证监会,同时企业债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也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依法履行。截至2023年3月底,企业债存量约2.1万亿元,金融监管架构的重塑,也促进了债券市场的统一监管。

从中证鹏元的监测来看,自2023年3月10日以来,共有57个企业债券项目注册申报,其中48个已注册,9个处于“已申报”状态。

从项目特征看,9个主体为首次申报债券,12个主体债券融资活跃,为首次申报企业债;15个主体此前融资品种以私募发行债券为主,本次为近年首次申报企业债;4个主体近年未发行债券。。

中证鹏元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史晓珊对此解释,受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等政策影响,过渡期内企业债或会出现一波新增融资,对于一些资质较弱或首发平台的企业来说,当前应抓住过渡期机会。

史晓珊说,3月以来,企业债新增主体明显,其中申报企业债的主体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发行活跃主体,但企业债发行较少或未曾发行,二类是以私募债券融资为主的主体,三类是近年首次发行债券的主体。

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4月企业债券共发行60只,发行规模414亿元,环比分别增长7.1%和下降8.1%。同期,交易所品种发行规模同比增长46.5%,银行间品种发行规模同比增长8.7%。

整体看,2023年1~4月,企业债共发行146只,发行规模1128.4亿元,企业债市场尚未新增违约主体。

对于后续企业债的监管规则调整的具体影响,券商机构的观点认为,目前尚需跟踪观察,如果未来企业债期限、发行等审核要求发生了变化,则需要重新评估这些变化给发债主体带来的再融资压力。

某券商中短债C类有关人士表示,整体来看,过渡期内企业债发行审核工作变动不大,从官方的表态看,这也有利于推进审核工作的平稳过渡。

长久以来,中国债市一直是分头监管,基本原则是不同债券品种由不同的部门监管。具体而言,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发改委、证监会分别负责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票、PPN)、企业债、公司债的监管。

市场又分割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但按照政策规定,这两个市场不能跨市场发行,也不能跨市场交易。

上述某券商中短债C类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两个市场并未实现互联互通,简单来说,就是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同时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公司债、可转债则只能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和交易。

据悉,今年1月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从《暂行办法》看,境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较之前取得了重大进展,不过对于具体实施日期,官方并未给出时间表。“相比以前,《暂行办法》的发布会加速两个市场的互联互通,这将提升跨市场投资便利度。”上述券商有关人士说。

根据《暂行办法》,互联互通拟在尊重两个市场现有挂牌流通模式、现有账户体系及交易结算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前台和后台基础设施连接实现订单路由和名义持有,且联通方向包括“通银行间”和“通交易所”。

除此之外,今年2月交易所也正式上线债券做市业务,首批债券做市商共有12家,整体来看,业务启动后做市券的成交活跃度较启动前有明显的增加。

(编辑:郝成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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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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