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就一直在玩游戏,
撞了很多次我的椅背,我忍了很多次,
之后回头跟小朋友说:不要撞椅背了 要有礼貌一点哦。家长也不管一下。
这位姑娘已经忍了很多次,证明内心已经结怨,还没发作。后来实在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想这种情况,姑娘的语气也不会怎么客气。
姑娘明显是带着怨气,一方面指责孩子,言语中带上了家长,言下之意,家长不知道管管孩子。一箭双雕。
正常遇到脾气好的没什么,对方家长心里有一丝不高兴,但会制止孩子。
可是今天姑娘遇到的不是一般人,而是一个护犊子不好说话的家长。受不了孩子被外人指责。
错一:姑娘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婉转地对孩子家长说:麻烦你,可不可以让孩子不要蹬椅背,谢谢!作为成人直接指责几岁孩子确实存在不妥。
孩子家长作为一名老师,不可能这也会暴跳如雷吧?
所以开场虽然别人错在先,但是公共场合提意见的时候换一种说法,不同的语气,一种会激化矛盾,另一种让对方觉得确实抱歉。你会选择哪一种方式呢?
然后这个小朋友的妈妈就开始跟我嘶吼,
说怎么了他们是小孩子至于嘛?
不会好好话啊!
小孩爸爸骂我瓜婆娘这类的,
小孩阿姨拿出手机拍我,
此时,我也拿出手机,对方要夺我手机。
错二:针尖对麦芒,一个个都不是善茬,都在用以恶制恶的方法,想控制对方。怎么说呢,一个女孩子也够可以的,一个对付三个,也没吃点亏,也很厉害。但凡善良一些的也吵不起来,一个巴掌拍不响,可能就是这个道理。
列车长此时也已经过来了。
这三位孩子的家长非要我离开座位,
去一另一个地方,
当然我也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人,
对着空气骂sb
错三:sb!这词,对小编自己来说,半辈子也没骂过这个词,有点修养或者素质的女孩子,这个词应该吐不出来。明知道对方人多,在外总要会为这张厉害的嘴付出代价。
出现问题,自己沟通不了,完全可以选择投诉,自己处理未见的是好事,反而激化矛盾。
然后后面小孩妈妈从我背后伸过来扇了我一巴掌,
当然我怒了,站起来也还击了。
错四:姑娘还是厉害,当着列车长的面,这已经不算正当防卫,偏向互殴,这种大打出手,不吃亏。请问,有几个女孩子在外面能和路人打起来?能在公共场合大打出手,不管是被动也好主动也好,都是厉害角色。
互殴认定条件:当事人被对方殴打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避免被殴打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与对方纠缠还手殴打对方,一般就认定为互殴。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方几个不讲理,蛮横,这个毋庸置疑。但想想姑娘你自己,是不是也不是好惹的,这是在高铁上,如果在别的场合,会有列车长调解,会有东北大哥吗?吃亏的还不是自己。
被打女孩不应该得理不饶人。也许是平时就就是吃不了亏的主,人家说了句不疼不痒的话,没有口吐脏字,你就非要骂人家两句更难听的话,连sb都出来了。人家打了你一记耳光,你非要打人家两记耳光。由此来看,应该是个平时吃不得亏也没吃过亏的主。
劝姑娘出门在外,和气生财,90%以上的人出门在外都没打过架,那是为什么,因为善良。
公共场合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什么人都会遇到,如果一点亏吃不了,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我就想问问,姑娘,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列车长,没有东北大哥,你觉得你的处理方式是不是一直吵下去打下去,或者别人也不劝你们,你们继续打好了。那不就是狗咬狗一嘴毛吗?
这样可以吗?你觉得你可以吗?所以说有理不在声高,激化矛盾不是办法,用智慧化解矛盾才是聪明之人。
我想姑娘这两天应该是吃不好睡不好,群众支持你复议的呼声很高,那又能怎么样呢?看事的不嫌事大,这个道理不懂吗?
你想让对方留案底,想过自己没有,能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好好和解,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生路,也是给自己方便,退一步海阔天空。恢复正常生活工作。
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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