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打我还不能还手啦?找警察评理还要挨罚款,天理何在?

5月2日,一女子乘坐C6276次列车,途中因制止后面的“熊孩子”撞椅背,而与孩子家长起语言争执,却遭到孩子母亲掌掴。女子挨了一巴掌之后开始还击,然后双方扭打在一起。后来,女子报警,成都铁路警方协调无效后,裁决双方行为为“互殴”,按行政处罚条例,给予女子200元处罚,孩子父母500元处罚,并告诉孩子行政处罚还要进档案。孩子父母为公职人员与教师,一听要进档案,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前途,就慌了,想以5000元私了,遭到女子拒绝。然后,女子不服判罚结果,提起上诉复议,并将视频上传网上,获得网友一边倒支持,力挺复议。

动画模拟孩子母亲掌掴女子

这是一起典型的公众民事纠纷案件。如果挨打了还不能还手,还手还不能算正当防卫?挨打还手居然被称为“互殴”?我真想问一下: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算正当防卫?非要别人拿刀或者枪顶在你的脑门上面,才能算正当防卫吗?是不是只有生命受到威胁了,还手才算正当防卫?然道弱者就活该被挨打吗?

警察判罚双方“互殴”

我认为,正当防卫有轻有重,重度的正当防卫是指生命或者其它很重要的利益受到威胁或者侵害,才被迫出手还击。还有一种轻度的正当防卫,是人受到了侮辱或者较轻的伤害,受害人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被迫给予的还击。而互殴指的是:多人为了利益或者仇恨恩怨,而进行的拉帮结派的斗殴行为。

整个事件非常清楚,通过整个事件来分析,看该女子的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利益和恩怨,而去与对方有意发生的争斗。她发生争执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应当被判定为轻度正当防卫行为。她的行为不但不该给予处罚,而且孩子家长需要向该女子道歉,并做出相应赔偿。这样才是合乎道理和法律的。这几个成都糊涂的成都警方,算是办了一次糊涂案子。真是糊涂官办糊涂事!官员这么办案子,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坏的印象,让人感觉“弱小就活该挨欺负”。不能为民做主,以后谁还信服你?

网友一边倒支持女子复议

察和法官要是都这么糊涂的办案,以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何在?在很多老百姓的心目中,政府部门被称为“公家”,是讲理的地方,是给老百姓主持正义的地方。现在这么判案子,“公家”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不是一下子就轰然倒塌了吗?以后谁还会信奉法律?法治社会岂不就成了一句空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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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标签:正当防卫   公家   成都   天理   案子   恩怨   政府部门   警方   老百姓   糊涂   家长   利益   警察   母亲   父母   女子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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