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台老电影机被提前撤走,盐城一4A级景区被指违约

" 当初景区花了上百万元搞的文化项目,为何说关就关?" 近日,盐城市民张女士向现代快报反映,该市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 " 唐渎里 " 商业街内的老电影馆,开馆一年多时间就被景区强行关闭了。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发现,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对于为何闭馆,景区和电影馆各持一词,均认为是对方违约在先。目前,电影馆方面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景区 33 台老电影机被撤场

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原属于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管理,2021 年 11 月,整体划归到盐城市燕舞集团旗下,为国家 4A 级景区。记者在现场看到," 老电影机体验馆 " 处于该景区南门外围 " 唐渎里 " 商业街内,购物、餐饮等实体店铺林立。悬挂于外墙上,由盐城知名书法家曹友琥题写的 " 百年影像 " 馆名灯箱,赫然醒目。透过其紧闭的木质大门缝隙向内瞧,已空空如也。

据张女士介绍,2020 年 9 月 30 日,其所在盐城鹰联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鹰联公司)与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签订了《老电影机体验馆项目合作协议》。协议注明,鹰联公司向大洋湾景区提供不少于 25 台老电影机、50 部原装胶片以租赁形式,用于老电影机藏馆布展。

" 我们布置了共 33 台世界各地的经典老电影机藏品,现在合同还没到期,租金也没付全,就把我们的东西全部撤走了,并关了门。" 为证实其说法,张女士拿出双方的协议、函件," 合同上注明,租赁时间为三年,每年的租金是 24.6 万元,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到 2023 年 9 月 30 日。后来展馆延迟建成,直到 2021 年 7 月份才正式对外开放,那么租赁时间就要延长到 2024 年 7 月,现在合同还有一年多才到期呢。"

" 景区目前只付了第一年租金。" 张女士说," 第一年租金是 2021 年 9 月份付的,2022 年一直拖到下半年还没付,我们就主动联系到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浦经理和刘经理,可他们一直找各种理由搪塞,后来就没有了下文。"

今年 2 月 28 日,浦经理加了张女士的微信,并留言:" 本周电影机等设备需要撤场。至于费用支付事项,争取两周内支付完毕。"3 月 1 日,浦经理又发消息," 根据街区运营要求,樱花月(3 月 15 日)前必须完成业态变更,我们承担的租赁费用截止至此时。" 张女士认为这样突然的单方提议,鹰联公司无法接受。

" 函来函往 " 谁违约在先

3 月 2 日,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给鹰联公司发了关于商请终止《老电影机体验馆项目合作协议》的函。大致内容为:合同约定的项目定位、二销开发等发展规划条款均未以有效形式完成,致使老电影馆自 2021 年 7 月开业至今,未实现引流效应亦无二销文创产品支撑营收。现根据唐渎里街区运营提升需要,拟对经营业态予以调整,特致函贵司商请终止该合作项目。

第二天,鹰联公司回函称:在项目运营中,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景区工作,并多次进行设备维护、维修。同时,2022 年第二年度的藏品租金至今未支付,已属违约行为。

3 月 5 日,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再次发《函》,认为鹰联公司并未以书面、邮件等有效方式完成合作协议的多项约定服务,因此在支付完成第一年约定费用后,第二年租金无法按照协议通过验收进行支付。

在双方僵持之际,3 月 21 日,鹰联公司发现老电影机馆的大门已经全部锁起来,里面的机器已经不见踪影。鹰联公司立即发出《询问函》,询问是否是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单方违约将所有机器撤场。

3 月 22 日,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函答复,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必须解除。唐渎里街区必须就无营收、无引流效应的业态及时止损并立即调整。现贵公司所有设备经亭湖区公证处全程公证无损移动至唐渎里街区 4 号楼内。同时,函中还称,鹰联公司违约在先。

景区:对业态变更有绝对主导权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2021 年 4 月份,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对外发布 " 大洋湾旅游景区老电影馆软装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显示:工程造价 14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 国有资金 "。

景区为何突然关闭老电影馆?" 老电影体验馆开馆至今 20 个月,没有营收,而且引流效益不是特别好。" 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浦经理说," 今年燕舞集团给我们下达了指标,希望营收比去年有百分之一百五的增长,所以我们准备进行业态更新。"

" 不仅是老电影体验馆进行业态升级,湿地博物馆、八大碗博物馆等也陆续业态更新中。" 浦经理认为,老电影机体验馆建成至今,无论是装修还是设备租赁还有运营等,都是大洋湾景区投入的资金,所以对业态变更,景区有绝对的主导权。

" 精密设备搬运过程中一旦发生损坏,我们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老电影馆机器搬运过程中,我们请了亭湖区公证处全程公证、全程录像,时长 4 个小时左右。" 浦经理说," 后续租金问题,景区希望以商请协议终止日期 3 月 15 日为准,意味着还可以付 8 个月的租赁费用,但是具体怎么支付,付多少,双方还需要商量。如果能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更好,但要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也积极配合。"

张女士对大洋湾景区的解释并不能认同。" 合同期限是三年,第一年已送过 3 件文创产品给景区使用,并指导景区放映、拍摄等,都有景区的签收记录,合约未到期,景区就擅自将老电影机撤了,租金也没付全,是景区违约在先。"

律师:景区没有合法理由拒付租金

双方到底谁在违约?江苏柏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君雨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双方签订的《老电影机体验馆项目合作协议》内容上来看,主要的权利义务仍然是设备租赁与支付租金,尽管协议中约定了鹰联公司有义务为大洋湾景区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活动策划等,但景区并无需为此支付对价,合同也未将以上义务作为支付租金的前置条件。因此,在鹰联公司交付租赁物后,其主合同义务就已经履行完成,景区是没有合法理由拒付租金的。

蒋君雨律师认为,协议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而并未约定大洋湾景区享有单方终止租赁的权利,故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便无权单方终止协议,做商业投资就要承担各种风险," 只有在符合《民法典》第 563 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时,方可解除协议。目前看没有法定解除的情形。"

"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双方签订协议的主体分别为鹰联公司和大洋湾景区,而发函要求终止协议的却是盐城洋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蒋君雨说,即使商业公司与景区为关联公司,但二者是不同的法人主体。协议履行过程中,函件往来的双方应当是签订协议的主体,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商业公司所发函件不能对鹰联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这一纠纷后续将如何解决?现代快报将持续关注。(现代快报 + 记者 姜振军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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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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