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实际的模拟庭审就是一场秀

编者按:本文作者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带头人、庭审艺术专家韩嘉毅律师。该文虽然针对模拟法庭,但着力点还在让我们思考怎样的庭审才是理想的好庭审,辩方应该怎样庭审表达、追求什么样的庭审氛围。韩嘉毅律师给出的答案是:真实的庭审只能是“和风细雨”“轻声说重话”没有声如洪钟、抑扬顿挫或是感天动地。大段背诵书面文字表达,没有搞清楚文字表达与口语表达的区别,试图将用口头表达的形式,表达本应该用书面文字表达的内容,口舌如簧、妙语连珠只会招致无情的打压和警告。

韩律师的上述说法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大律师的看法英雄所见略同。何教授曾说:“我认为,理想的辩护是这样的:你勤勤恳恳地工作,将证据找出来给法官,将条文找出来给法官,将道理说给法官听,并且尊重法官的审理,遵守法庭礼仪,给法官以好印象。我一直认为并多次向同行强调这样的观念,律师其实是法官助理。他来到法庭,是帮助法官查明案件,分析案件的,不是来包打天下的,更不是来把水搅混”。

编者总结:对于辩方来说,好的庭审首先是自己心平气和好好说话,说各方都能听得懂听的明白产生共鸣的话,再带动整个庭审氛围朝着包括被告人、公诉人、审判员各方都心平气和好好说话的方向去。

以下是正文:

疫情之后,各种模拟庭审对抗赛此起彼伏,很是热闹,引起围观吃瓜群众无数。但是,这事需要冷静地看待。

一、变了调的模拟庭审不好用!

十几年前,最高检就跟全国律协提出搞模拟法庭对抗赛,征求意见时,我是坚决反对的。理由很简单,对方可以拿着工资奖金、住星级宾馆、封闭修炼几个月,律师比不了、做不到。更关键的是,纵观我所见过的模拟庭审,绝大多数都是远离庭审实战,假定证据都无暇、假定程序都合法,仅仅围绕实体法理论上尚需探讨,或争论不休的问题展开的论辩。我不了解仲裁案件、民事案件,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大量存在的是事实之辩、证据之辩、常识之辩、程序之辩,而不是单一的实体法上的定性之辩。交叉询问、举证质证是最后法庭辩论的基础和前提,不仅占据了庭审的绝大多数时间,而且是对抗双方的直接火拼,更能体现、考验双方临场应对的语言能力和法理功底。模拟庭审很难体现这种真实场景,也就无法实现培训执业技能的目的。真实的庭审只能是“和风细雨”“轻声说重话”,没有声如洪钟、抑扬顿挫或是感天动地。大段背诵书面文字表达,没有搞清楚文字表达与口语表达的区别,试图将用口头表达的形式,表达本应该用书面文字表达的内容,口舌如簧、妙语连珠只会招致无情的打压和警告。多少模拟庭审,与其说培训庭审技能,不如说培训远离庭审实战的演员,不仅误导参加者,还会误导社会公众。于是检察院的邀请被长期搁置。


二、庭审执业技能评比怎么搞?

真想搞执业技能的评比很简单,直接调出参赛者真实的庭审录像,看庭审发问、举证质证,然后再看法庭辩论,这才是真实的执业技能的比拼。通过远离庭审实战的模拟法庭看表演,只能评出优秀演员和表演奖。

三、探讨庭审对抗技能培训

庭审对抗技能的培训就没那么简单。需要在全面掌握案情、完全进入角色的情况下,出庭诉讼或观摩他人庭审,并且庭后通过复盘,如庖丁解牛一般分析庭审中的利弊得失。培训的前提是参与培训者要在了解案情后,进入角色参与其中。因为不了解案情,就不知道案件争议焦点,以及围绕争议焦点双方组织语言的逻辑关系和微妙变化。正因如此,很多年轻律师不远千里跑去聆听其他律师的庭审,但是因为不了解案情,所以收效甚微,甚至昏昏欲睡,都是因为没有真正搞懂庭审对抗的规律。所以,在法治发达国家,出庭诉讼的律师都是沿用传统的手工匠人的培训方式,必须师从出庭律师,从出庭律师的助理做起,通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他们不仅学习了诉讼技术和诉讼技巧,更重要的是,培养了诉讼意识,才可以出徒,自己做出庭律师

之所以要经历漫长的培训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学习诉讼技术和技巧,而是为了培养和建立一个律师的诉讼意识。诉讼意识是在办理一个个真实的案件中,在反复重复运用诉讼技术、技巧的实践中产生,建立在诉讼技术、技巧之上的思维方式,是围绕诉讼对抗的智商、情商。它有时体现的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能够让我们在复杂、变化的案情中,高屋建瓴、抽丝剥茧,引领着办案律师找到处理案件的方向、目标、途径、辩点。有时它是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反应,即不需要思考就能在两造对抗的复杂局面中,立刻、马上抓住要点,或做出应对反应、采取适当的行动,或组织诉讼语言、揭示事物原貌、实现说服的目的。所以,诉讼律师的高低,最终比拼的是律师的思维方式的差距。这也就是为什么学富五车的学者、各种辩论赛的优秀辩手,在实战中常常比拼不过专业律师的原因。

在我看来,至少作为刑事案件,仅仅把一套真实的或假设的案件材料分配给模拟庭审对抗的双方,让双方展开所谓的对抗,这种方式也是不可取。因为,控方作为指控犯罪的一方,预谋已久地精心组织了指控证据,辩方没有经历会见,没有充分听取被告人的全面陈述和辩解,没有被告人帮助你解读案卷材料,讲出案卷材料背后的故事,没有开展调查的情况下,仅凭在案卷材料中鸡蛋里挑骨头,很难找到充分抗辩的理由和突破点。这样的对抗也就没有实际的意义。加上刑事案件与民商事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民商事案件主要是“审事”,而刑事案件更关注“审人”,而在模拟庭审中,这一特点很难展现。所以,策划一场有实战意义的模拟庭审难度很大,要求很高,需要各种角色的专业扮演者共同参与。而现实中,这样有质量的模拟庭审很难看到。


四、为什么不切合实际的模拟庭审对抗赛不停地上演?

那么,为什么走了样的、变了调地越发靠近大学生辩论赛的,费时费力、害人害己的模拟庭审对抗赛一次次反复上演呢?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律师行业不同于机关,机关要政绩,所以公诉人积极表现、积极表演可以获得荣誉,为单位争光的同时让领导满意、关注,获得更多提拔的机会。律师讲实际,更务实,理应不屑于作秀,但现实不是这样。

往往是那些有几缕白发、稍显油腻的律师,以会做、且能做好业务的成功者姿态,心急如焚的提出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问题,然后提出模拟法庭的设想。好像律协、律所的中、老年律师都是不需要培训的业内高手一样。之所以提出培训青年,只是因为懂实战的律师不买账,年轻律师有热情。加上其他一些更不入流,但想捞个评委演演的同行加持下,一场秀开始推进了。与此同时,律协、律所想要的是对外宣传、营销,愿意投入人力物力。张灯结彩、彩旗飘飘、锣鼓喧天,安排各种自媒体、公众号,拍照片、录视频,显然宣传我们很专业、很优秀,宣传我们在学习,比学习本身更重要。各路嘉宾、评委也会以受邀请为荣,精神焕发、神采奕奕,系领带、戴红花,谆谆教诲、殷切希望,收获许多青年粉丝的膜拜,扮演成行业翘楚、业界领袖很自豪、也很入戏。青年律师不得不认为这培训有价值,也为了引起前辈的关注,开拓更广阔的业务空间、生存空间,统一了服装摩拳擦掌,专研更深奥的法律渊源,背诵了大段的古今中外的法典金句。甚至举手投足都要找表演艺术家请教一二。于是,一场场各取所需的饕餮盛宴就这样准时上演了。真心希望看过此文的未来想要重蹈覆辙的各位参与者,不要再做这种自嗨、自害的一场秀。


五、我们需要的是更高质量的模拟庭审

不能否认,诉讼有技巧,庭审有规律。通过几百年来法律人不停地探索,人们抛弃了神明裁决、发誓诅咒、决斗等一系列定纷止争的方式,发现了庭审诉讼的方式确实能够实现查明真相、解决纷争的目的。但是,一个真实的庭审,既不能靠叠加抽象的法律术语来炫技,也不能靠各种趾高气扬的宣泄,来实现说服裁判者的目的。就应该是一些彬彬有礼、谦逊儒雅的法律人,他们在用对话交流的语气、语速,化繁为简的将深刻的法律原理说的很简单,用通俗易懂的口语化表达娓娓道来。法律人的这般演绎,才会给社会公众以更多的信赖和信心,相信法律人能够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与纠纷,公正、合理的解决。这是我们学习法律的目标和追求,希望我们都能通过各自的努力去实现它。希望我们的培训也能紧紧围绕这样的目标,而不是虚无缥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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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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