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我在岗丨平安过节莫酒驾,涵江交警在严查!(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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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

找个时间

约上三两好友

喝点小酒,互诉衷肠

是不少人假日的选择



那交警蜀黍的五一假期

怎么过?你知道吗?

我们不放假!不打烊!不收工!

假期大整治加载中
在涵江的各个路口
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
天天查、夜夜查
风里雨里、路上等你

直击
现场


酒驾夜查统一行动

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涵江交警在五一节期间全员上岗,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区人民平安过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行动中,涵江交警针对辖区交通形势、风险隐患等特点,紧盯酒吧、KTV、饭店等涉酒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以及事故多发重点路段等,采取“固定执法+流动巡逻”的方式,重拳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




同时,执勤民警向违法驾驶人详细阐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的方式,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提醒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行车陋习,切实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大晚上交警不休息、不睡觉的哇,谁来查?”

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日,有哪些“醉汉”上榜了呢?

01


违法时间:2023年4月24日20时45分

违法地点:涵江区梧塘镇西庄居委会

违法驾驶人:薛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闽BJT557)

吹气酒精值:26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

02

时间:2023年04月24日23时38分

违法地点: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

违法驾驶人:陈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闽BSK719)

吹气酒精值:35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

03

违法时间:2023年04月24日23时53分

违法地点: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

违法驾驶人:郭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闽B9836H)

吹气酒精值:44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

04


违法时间:2023年4月26日21时04分

违法地点: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

违法驾驶人:张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闽CKB789)

吹气酒精值:38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

05


违法时间:2023年4月29日01时35分

违法地点:涵江区白塘街

违法驾驶人:黄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闽B0690H)

吹气酒精值:31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


安全无小事
生命面前没有侥幸
酒后出行
不如叫个代驾
你可知这杯酒有多“贵”
让蜀黍帮你算算酒驾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

大家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不仅自己要做到酒后不驾车

更要提醒、监督身边人

不论在何时、何处

请牢记:

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来源:涵江交警微发布

投稿

hjqrmtzx666@163.com


主管丨涵江区委宣传部

主办丨涵江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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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标签:驾驶人   交警   蜀黍   平安   驾驶证   辖区   酒后   机动车   酒精   地点   车辆   身边   类型   交通   时间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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