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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已经给两个儿子一人一套房子了,是不是这一套轮,也该轮到我们姊妹两个了?”陈女士情绪激动的向我们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陈女士今年56岁,母亲今年年初去世。母亲生前一直跟着陈女士生活,包括老人后期失能后,也都是陈女士一人承担着所有。可还没从悲痛中走出来的她,在今年3月份收到了法院的一张诉状,要求陈女士在期限内搬离所住的房子。而起诉自己的竟然是自己的亲侄女?这让陈女生摸不着头脑!
开庭后,陈女士才得知,自己现在居住的房子,母亲在2010年的时候赠与给了哥哥,并且还做了公证。陈女士回忆,2010年的时候,母亲有短暂的一段时间,到哥哥家生活,可谁也不会想到,就在那个时候母亲会给哥哥写一份遗嘱,并且还做了公证!
陈女士的大姐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在姊妹俩看来,母亲去世前的三年里是最用人的时候,不能自理完全靠陈女士照顾,大姐由于不住在一起,偶尔也来帮衬着。可是两个弟弟是从来不露面,现在回头想来,是早就把房子都捞到手了,也懒得“床前尽孝”再演戏了。
为了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记者也联系到了侄女的代理律师。
栏目记者从侄女的代理律师那里获悉,侄女确实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栏目律师对本案有怎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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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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