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字 12万

春风和暖

假日踏青

景区成首选之地

然而

有人为追求“打卡”效应

不顾文物被破坏的“惨”

执意刻字、攀爬

实在是大煞风景

文物刻4个字赔12万

日前,一名男子在梵净山景区旅游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省级文物“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留下了“丽水陈国”四个字。法院判决该男子支付文物修复费6万余元,修复方案设计费用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款25000元,三笔费用合计超12万元。

圆明园攀爬遗址

3月8日,网友反映有男子翻越围栏,进入圆明园遗址公园“请勿入内”区域,该男子还攀爬坐在遗址建筑上。3月11日,北京海淀警方依法将申某某等3名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

长城墙体上刻字

3月23日,北京延庆警方通报,针对群众举报“有游客在长城城墙上刻字”情况,警方经调查,将违法人员孟某某(男,35岁)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延庆警方对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旅游出圈要付出“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画、涂改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游也要遵守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广大群众外出游玩时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旅途中

文明是一种品质

更是一种习惯

希望大家文明出游

为景区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来源: 江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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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标签:延庆   圆明园   文物古迹   长城   治安管理   景区   遗址   文物   警方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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