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后酒店涨价不得超过50%!淄博发文明确

4月22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在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

《通知》指出,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1日-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上浮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

2023年3月以来,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已发布相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的,视为已对各相关经营者按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告诫程序。经营者相关哄抬价格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通知》自4月23日起执行。“五一”假期后,经监测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后,该价格监管措施即行取消。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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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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