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设计原则

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单一职责原则适用于接口、类、方法。(接口一定要做到单一职责,类劲量做到只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

2.里氏替换原则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的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替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

(在类中调用其他类时务必要使用父类或者接口,如果不能使用父类或者接口,则说明类的设计违背了里氏替换原则。)

3.依赖倒置原则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产生的。

接口或者抽象类不依赖于实现类。

实现类依赖接口或者抽象类。

最简单的概述就是“面向接口编程”

4.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他不需要的接口。(细化接口,保证接口纯洁性)。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也就是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臃肿庞大的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劲量的少。

接口要高内聚,劲量少提供public方法。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识原则)

一个对象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通俗的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需要耦合的类知道的最少。

迪米特法则劲量要求对外提供少的public方法。

如果一个方法放在本类中既不增加类间关系,也对本类不产生负面影响,那就放到本类中。

6.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一个软件实体应该通过扩展来实现变化而不是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扩展。)要实现扩展开放,首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抽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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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原则   里氏   抽象   职责   接口   对象   类型   发生   关系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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