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首部促进红色旅游政府规章5月1日起施行

4月1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省内首部促进红色旅游的政府规章《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据了解,此次《办法》的制定在严格遵循上位法原则和精神,确保立法内容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以促进临沂市红色旅游为问题导向,立足临沂市红色旅游实际,进一步增强了《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区域合作等;第二章规划引领,主要规定了红色旅游资源动态管理、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执行等;第三章产业发展,主要规定了红色旅游发展产业政策、产业融合以及红色旅游的宣传推介等;第四章保障支持,主要规定了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支持措施,包括资金、土地、人才、交通、考核评价等;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实施时间。

在强化对红色旅游的保障支持方面,《办法》明确提出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激励等措施,统筹运用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和各类相关资金支持红色旅游发展,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红色旅游项目发展用地,充分发挥各类要素对红色旅游发展的推动作用。在推动红色旅游宣传方面,提出围绕临沂市旅游品牌“亲情沂蒙·红色临沂”加强对本地红色旅游形象和红色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明确了集中推广、宣传本地红色旅游品牌,提升临沂市红色旅游知名度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临沂市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特色。

同时,《办法》要求建成以沂蒙精神为文化内涵、以沂蒙亲情为地域特色、以红色教育为引领主线的红色旅游业体系;支持红色旅游与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打造体现沂蒙精神特色的研学游线路,完善体验式教学线路,开发沉浸式红色旅游体验项目。

临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全国红色旅游重点城市,以沂蒙精神为主线的红色文化遗存十分丰富,目前临沂市A级以上红色旅游景区达到25家,其中有5家景区被列为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临沂市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旅游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思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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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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