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控股退市,下一个会是谁?

(文/解红娟 编辑/马媛媛)新力控股退市已成定局。

4月6日,香港联交所宣布,由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起,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予以取消。

公告称,新力控股自2021年9月20日起暂停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若该公司未能于2023年3月19日或之前复牌,联交所可将该公司除牌。由于新力控股未能于2023年3月19日或之前履行联交所订下的复牌指引而复牌。于2023年3月24日,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事的特殊性在于,新力属于最近两年受债务问题困扰较大的企业。此前2022年其经营数据披露就开始显露出问题,但确实没有引起广大投资者和房地产界的关注。此次取消上市的消息,确实令市场非常惊讶。

“这也是房企债务风波以来首个退市企业,或者可以说是‘暴雷房企退市第一例’。”严跃进说道。

上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曦则表示,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中小房企面临比较大的洗牌压力,如果项目卖不出去、债务问题处理不好,仍会出现一些列问题,被退市的新力控股或许只是一个开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新力退市预警后的短短几分钟,蓝光发展就发布了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蓝光发展股票2023年4月6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此外,经蓝光发展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8.21亿元左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在严跃进看来,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向好发展,但是蓝光和新力退市的风波,引起了较大的漩涡和市场关注。而此次蓝光发布的预警,实际上也说明股票价格非常疲软,很有可能会触碰到退市的规则。

严跃进认为,此事进一步说明,部分房企的经营状况还是不好,很大程度上说,近期一些房企债务展期或债务重组等事件,掩盖了一些重要的问题。股票市场的反应说明,“用脚投票”的机制正逐渐发挥作用。

多家房企无法按时披露2022年度业绩

更多的房企则因为无法按时披露2022年度业绩,处于停牌阶段,或许会面临退市风险。

3月24日,佳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将延迟刊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度业绩公告及延迟寄发年报;以及股票暂停买卖。

佳源服务表示,由于更换核数师,公司和新任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来完成集团的经审计账目。因此,公司预期无法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及于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寄发2022年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如期刊发定期的财务资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一般会要求该发行人的证券暂停买卖,直至发行人刊发包含所规定的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因此,佳源服务公司股份将于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公司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为止。

同日,康桥悦生活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会议将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召开,以考虑及批准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及其公布,并考虑派发末期股息(如有)。

截至目前,该公司还未发布2022年度全年业绩,其预计2022年的全年业绩将于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刊发,董事会会议也将进一步延期。

事实上,发布延迟刊发2022年度全年业绩公告的高峰期于3月31日到来,大发地产、祥生控股、世茂集团和上坤地产等房企分别于前后脚时间发布公告。

3月31日,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份将于4月3日上午9时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为止。

大发地产表示,由于公司仍正在落实委任新核数师,以填补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临时空缺,可能无法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必要程序,以落实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因此,可能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2)条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

同日,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份将于4月3日上午9时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以待公司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

值得一提的是,祥生控股曾在3月21日披露称,预计将无法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刊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全年业绩。

公告显示,延迟刊登由于以下原因:随著多个部门(包括财务部及运营管理部)的关键团队人员近期辞任,人力不足,导致祥生控股及其核数师难以对年度内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且目前正投入大量时间及精力处理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并与集团的国内外债权人进行磋商,以寻求令人满意的债务重组方案,预计祥生控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财务业绩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仍将无法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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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23

标签:新力   大发   债务   公司股票   业绩   规则   买卖   年度   公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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