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潮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也能缴存公积金啦

潮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根据日前印发的《潮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潮州市进一步扩大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

《规定》明确,年满18周岁的个体经营者雇主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在潮州市的台港澳人员、外国人(以下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均由个人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在与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缴存协议后,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潮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潮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届时如有需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

对于因失业等原因不能正常缴存的情况,《规定》也予以了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等到有条件补缴时,可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至正常缴存状态,继续按照缴存协议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过,这种情况下,连续缴存时间须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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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416号凤新大厦北侧6楼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5-8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768-2137531

☉潮安区管理部: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廉泉街4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公积金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768-6619751

☉饶平县管理部: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36号中国建设银行饶平县支行3楼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业务咨询电话:0768-8894027

查看《潮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全文: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sydw/szfgjj/bmwj/content/post_3839480.html

【来源】潮州市政府网、潮州公积金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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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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