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妈捡到一沓百元大钞高兴揣口袋,看到钱面字迹赶紧报警

2014年,一位大妈意外捡到了足足一沓百元大钞。

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情,然而让她感到惊奇的是,这些钞票上竟然还写着一串密密麻麻的黑字。

仔细看过内容之后,大妈顿时变了脸色,忙不迭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钞票上究竟写了什么,居然牵扯到了警方?

2014年的一天,家住四川成都的赵大妈(化名)如同往常一样选择步行上班。

但就在走到楼下超市门口的时候,她忽然眼尖地看到那大门旁的树梢上,挂着一张孤零零的红色钞票。

此时天色尚早,小区附近几乎没几个人,赵大妈便赶紧拿下了这张百元大钞。

赵大妈是一个环卫工人,工资并不算很高,因此这张钞票对她而言,可以说是意外之喜了。

然而令她惊喜的还在后面——就在这棵树的树根处,零零落落还散布着好几张红色钞票。

很快,这些钱就都被赵大妈捡起来了。

在这样一个地方出现数量众多的百元钞票,显然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由于急着上班,赵大妈便没有细细深究,只是将钞票全部揣兜里便匆忙离开了。

直到中午时分,赵大妈和工友们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才有时间仔细观察捡到的钱。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在这些钞票上,竟然都有着用黑笔写下的密密麻麻的字迹!

赵大妈顿时想到了那些邪教组织,他们在传播邪教思想的时候,常常会将邪教内容写在钞票上,然后再花销出去。

难不成这些钞票都是邪教组织为了引人上当,才故意扔在那里的?

仔细查看后,赵大妈发现钞票上写的东西并非邪教思想,而是紧急的求救讯号:

“我被绑架了,青白江区民族花园小区一栋2单元1503,请通知我的朋友并报警!”

这求救讯息当即令赵大妈大惊失色,她是在早上捡到这些钞票的,如今已经过去了一个上午,倘若其中内容属实,真不知受害者是否已经受到了伤害。

来不及多想,赵大妈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向他们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接到报警之后,警方先是联系到了这张钞票上所提到的朋友小林(化名)。

从小林的口中,警方得知当事人小陈(化名)已经两天没有联系过她了,看来这绑架并非子虚乌有。

而在向小林介绍了案件详情之后,她直接表示,自己知道是谁绑架了小陈。

据小林所说,小陈有一个十分偏执的男友,偏执到如果小陈一天没有给他发消息,他就会电话轰炸小陈所有亲朋好友的地步。

如今小陈已经两天没出现了,可这个男友却依旧没有任何表示,问题一定就出在他的身上。

在警方的陪同之下,小林来到了钞票上所写着的地址。

敲门之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果然就是小陈的男友。

他认出了小林,便十分冷淡地问她来这里干什么,而当小林质问他小陈是不是在这里时,他直接回答说没有,并且尝试关门。

可就在此时,小陈哭泣着从屋里冲了出来,一把抱住小林不肯松手。

从她苍白的面色和湿漉漉的泪痕可以看着,这两天小陈必然是吓坏了。

直到这时,男子才露出了惊慌的神色,他拉住小陈就想把人往屋子里拖,而早就埋伏在四周的警方迅速冲出,将男子控制了起来。

被抓捕之后,男子还不肯接受现实,他冲着已经被小林牢牢保护在怀里的小陈怒吼道:“我是你男朋友,你快跟他们解释啊!”

而小陈只是摇头表示拒绝,始终不肯接近他半步。

显然,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货真价实的绑架行为。

来到警局之后,小陈在小林的安慰之下终于平复了情绪,开始向民警讲述自己这几天的遭遇。

她和实施绑架的男子刘某(化名)曾经确实是男女朋友,但如今已经分手了。

刚开始交往时,虽然刘某的控制欲较强,但大体上他还是非常温柔体贴的,不仅在生活中将小陈照顾得无微不至,在工作上也时常为她指点迷津。

看着如此可靠的男友,小陈一度想过和他相约白头。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交往的加深,小陈发现刘某不仅喜欢赌博,而且还时常喝酒撒泼。

为了两人的未来考虑,小陈多次劝导刘某不要再喝酒赌博了,但每次刘某都是口头答应,事后依然我行我素。

在赌债还不起的时候,他还逼迫小陈拿钱替他还债,当小陈拒绝时,他还会以自己喝醉了为借口,凶狠地殴打小陈。

时间一长,小陈实在是受不了他的折磨了,便主动提出分手。

可刘某却并不希望女友离开自己,于是他在此后仍然对小陈死缠烂打,时不时地就会跟踪她,威胁她,严重影响到了小陈的日常生活。

为了摆脱这个恶魔,小陈不得不换了工作和住址,希望能够摆脱对方的纠缠,可刘某实在是太疯狂了。

他见小陈是铁了心要和自己分开,便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

搞来了小陈新的联系方式后,刘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想要和她再见最后一面,以后一定不会来骚扰她了。

女孩的心总是柔软的,小陈联想到此前刘某对自己的好,终究还是不忍心做的太绝,便同意了刘某的邀请。

谁知在吃饭的时候,刘某趁小陈不备,偷偷在她的水杯中下了药,强行将她带回了自己家中。

将小陈绑回家之后,刘某先是拿走了小陈的通讯设备,随后又威胁小陈说出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并承诺不再离开自己。

小陈没想到他会做的这么绝,心中又怕又气,便死活不肯答应刘某的任何请求。

无奈之下,刘某只好将她先关在屋里,打算日后好好“管教”她。

到了晚上,趁着刘某睡觉的机会,小陈偷偷用没被拿走的眉笔在钞票上写下了求救信息,并且通过窗户上的小缝将它们扔了出去。

最终,热心的赵大妈根据钞票上的线索拨打了报警电话,成功救出了小陈。

1.“捡钱”的法律规定

(1)关于适用遗失物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如果该钱款属于他人丢失的,属于遗失物的概念范畴,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局等有关机关。总之拾得遗失物不会归拾得人占有或所有。

(2)所有人故意丢弃的

本案中,小陈故意将钱从楼下丢下,其主观目的是求救并不是放弃对钱的占有,没有处分意识。

因此,该钱款不属于抛弃物,仍属于小陈所有,拾得人不能构成民法上的先占。

2.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对两罪的分析

(1) 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

抢劫罪犯罪客体为公司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非法拘禁罪犯罪客体为公民的人身自由。

(2) 两罪的主体不同

成立非法拘禁罪要求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成立抢劫罪要求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

(3) 两罪客观方面可能有重叠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压制被害人使其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当场实施”、“当场取财”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中也可能存在殴打与辱骂,当拘禁时间过长时,可能会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二)非法拘禁后索财构成抢劫

由于非法拘禁罪所保护的法益只是被害人人身权利,当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仍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会造成遗漏评价。

本案中,刘某既有与小陈复合的主观目的又有索要财物的目的,其将小陈下药后带回家中,造成小陈陷入昏厥,不知反抗。

而后在家中对小陈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并且想小陈索要银行卡密码,非法占有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三)刘某不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要求向第三人进行勒索,本案中,刘某只针对小陈索要财物,不构成绑架罪。

在本案当中,刘某偏执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小陈的心灵创伤,也让自己遭遇了牢狱之灾。

最后他所失去的,不止有自己所谓的爱情,还有三年漫长的自由时光。

这又是何苦呢?

同时也在此提醒各位女性朋友,在寻找伴侣时一定要擦亮双眼,看清人品后再开始恋爱。

否则,谁知会不会发生什么更可怕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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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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