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云南屡屡发生强迫消费、辱骂游客等乱象?

2013年10月6日,“你按这个价钱一交,谁都不赶你”。

2014年1月4日, “欢迎你,是欢迎你来消费”。

2015年,“三四个人买个1000块钱,你干嘛来了…”。

2016年1月,“ 白吃白喝白住,我都替你们害臊。”

2016年10月,“买不够东西,今天别想走出这个地方”。

2017年2月4日, “游客辱骂店家 道歉后被尾随追打”。

2018年,云南一名导游为迫使游客消费,采取辱骂、威胁、不发房卡、驱赶换车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1.5万余元。

2023年,“举报者的信息已经发给我,你单独找我说清楚,大不了导游不干了,卖车卖房卖土地,我都要和你干到底。”

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还是始终高度重视旅游的,2017年4月15日以来,云南先后出台《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22条”)、《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等规定,虽然起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强迫消费、辱骂游客等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并且随着疫情放开,旅游业回暖后乱象更加频繁。

一是对旅游及相关的行业产业采取统一资质认证,引导游客在旅游的时候,尽量选取那些被认证的企业进行消费。二是建立竞争和退出机制。凡是被游客实名制举报超过一定次数的店铺企业,经过相关部门核准之后,将会直接取消其认证资质,并且一旦被取消资质,2-5年之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请。同时在政府网站、旅游网站、店家门口公布“黑榜”。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没有统一资质认证的宰客单位,直接取消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额的相关比例金额进行处罚!要用重罚罚得他们这些企业不敢轻易宰客。严格旅游监管,坚决避免处罚宽松软。四是纪委监委要强势介入,对于相关执法单位及人员渎职、失职的要纪律审查和监察审查,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监管官员和监管部门的责任,直接对直接负责人进行问责,让监管部门不敢掉以轻心,敷衍塞责。

五是指导旅游企业经营模式转变,提高增值服务和相关营业收入。六是严格禁止说情打招呼,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严格按照旅游法来执行,不管是谁给某旅行社来求情都不管用。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云南   敷衍塞责   云南省   游客   店家   资质   导游   机制   发生   旅游   企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