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万新房漏水,开发商却百般推辞

近日,湖南长沙的刘先生因为新房漏水问题,向开发商要求退房。这个问题已经持续了38天,但开发商却一直没有解决。这让业主非常生气,因为他们已经多次向开发商反映问题,但得到的回复都是“在反馈”,却得不到结果。为此,他们也报过警,但依然没有解决。

记者联系到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起初他表示这是邻居之间的问题,意思是楼上邻居装修导致。但这个说法,显然无法解释为什么从收房时就存在漏水的情况。随后工作人员又表示,他们已经交付了4000多户业主,自己不可能每一户业主的情况都清楚,他需要进行了解,然后再尽全力去解决,接下来,他们会找到业主进行沟通。


看到开发商的回复,也就理解了业主为什么这么生气了,因为这种“官方”回复,真的是不接地气,问题都出现38天了,可面对记者采访,却说还不了解情况,那业主之前一次次的反馈,都反馈到哪里呢?但凡能尽快处理,业主还需要找媒体来反馈吗?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当务之急是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现在房子刚交付一个多月的时间,那毫无疑问,房子是在保修期范围内的,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具体而言,开发商应该主动担责,拿出一个好的态度,去给业主进行维修,另外,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对应的损失,也应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质量问题严重的,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如果是楼上邻居装修导致,那维修的费用则是由邻居来承担。总而言之,还是要尽快把房子漏水问题解决好,新房漏水,这绝对是糟心事。


总之,开发商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维修费用和业主的损失。如果质量问题严重,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如果是邻居装修导致,那维修费用则由邻居承担。开发商应该主动担责,给业主进行维修,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也应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是开发商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也是对业主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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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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