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农商行被罚30万,未测算贷款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3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公布一则处罚信息,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淄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16号)显示,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测算贷款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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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淄博   流动资金   贷款   商业银行   淄川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分局   商行   需求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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