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蓝皮书指出:媒介素养法规政策方案较单一,期待出现更有社会包容性的法规政策

浙江传媒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联合发布了《媒介素养蓝皮书:媒介与信息素养研究报告(2021~2022)》。媒介素养研究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随着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的发展,其概念不断发展成熟。20世纪70年代以后,媒介素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动下,各国开始将其纳入公民教育的范畴。进入21世纪,面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科技的强劲发展,媒介生态发生了急剧变化,媒介素养的内涵衍生出信息素养、网络素养、数字素养、游戏素养等子概念子体系。

图说:《媒介素养蓝皮书》 来源:社科出版供图

1997年,我国引入“媒介素养”的概念,来自学术界、教育界和互联网企业的人士对媒介素养、网络素养及数字素养进行了诸多理论探讨和教育试验,积累了大量宝贵知识和实践经验。作为中国媒介素养蓝皮书第一部研究成果,本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采用定量方法,对传媒类本科院校大学生、公职人员与社会组织人员进行媒介素养调研;二是采用定性、定量和参与式调研等方法,对乡村创业青年、残障社会组织等进行数字素养发展与传播的调研;三是采用实地调研方法,介绍和分析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和浙江丽水市缙云县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展媒介素养教育5年以上的宝贵经验;四是采用文献分析、内容分析、回忆记录等方法,描述和分析了媒介素养研究和实践的现状,并提出了推动媒介素养研究及实践的建议。

蓝皮书指出,目前,有关媒介素养及其教育的法规政策方案相对单一,适用范围较为狭窄,如信息素养教育大多是由教育部门发布的;网络素养偏重青少年保护,大多由网信系统颁布。期待出现更具有社会包容性的法规政策方案,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服务对象应更具有包容性。国家不应仅对中小学生制定有关促进媒介与信息素养教育的政策或方案,也应该包括所有公民,如针对党政干部、农民工群体、女性、流动留守儿童、疾病患者(特别是需要理解和使用健康信息的群体)、农业工作者、职校学生等群体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或教育方案。

第二,政策或教育方案内容应更具包容性。目前,“网络素养”的概念偏重儿童青少年个人保护;“数字素养”与职业、就业或创业及个人发展密切相关;“媒介与信息素养”的重点在于中小学教育,“网络素养”教育除了针对儿童青少年的保护主义教育外,也要包括如何创造性地、建设性地使用网络;“数字素养”教育不仅与职业相关,也要包括如何理解媒介生态,即在信息社会里如何理解媒介(特别是自媒体)、新闻和信息生产的运行规律和制度,理解其背后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社会影响因素,以及公民如何在社会中发声以影响社会。

第三,政策、法规或教育方案的制定过程应更具包容性。不仅应由中央政府或教育部门制定统一政策法规或教育方案,也应允许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因地制宜调整发展政策或教育方案,或对法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使之更符合各地的发展情况。国家统筹发展信息素养评价指标及开展相关研究很重要,但也应鼓励各地探索适合国情的、针对不同人群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

第四,应将有关媒介素养的政策、法规和教育方案纳入政府治理、城市管理和城乡可持续发展中,而不仅仅局限于中小学生教育。发展以人为本或以不同群体为中心的政策、法规或教育方案,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五,应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如公民或青少年应了解隐私权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等。(新民晚报驻京记者杜雨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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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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