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丨200万家务劳动补偿,尊重了“全职妈妈”的价值

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全职妈妈最终获200万经济补偿。

全职妈妈“值多少钱”?这个案件给出了一种解答。

女方王某与被告陈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王某在生育子女后辞去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子女起居上学,所有收入靠陈某每月支付固定生活费。王某称陈某有外遇后,夫妻感情变淡,其多次苦心规劝,陈某没有任何改变,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不幸的婚姻,情景相似又有不同。在王某看来,婚后她作为“全职妈妈”在家抚育一儿一女,让丈夫专心经营公司。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丈夫事业有成,子女长大成人,而自己却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居家多年已与社会脱节。

事已至此,认真谈钱,不伤感情,而是有效止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婚生女已成年,婚生子由被告陈某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原告不需支付抚养费。财产分割之外,被告自愿补偿原告200万元。

200万元家务劳动补偿,这一案件意义体现在,《民法典》让“家务劳动补偿”以事实说话,尊重了全职妈妈的价值。养儿育女、照顾老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任何一方都不该被轻视。如果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当然应该承认其劳动的价值所在。

近年来,“全职妈妈”已然成为一个保姆+保洁+陪护+幼师+厨师等样样精通的综合型人才,话题讨论越来越多。但实际情况是,“全职妈妈”和“职场妈妈”,只是选择不同,没有哪一种人生更轻松。补偿,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国家从法律层面的维护,算是一种官方认可。不论是赚钱养家,还是料理家务,同样值得尊重。

现代快报+评论员 覃甚颜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0

标签:婚生子   扬中   家务   妈妈   价值   民法典   原告   被告   婚后   案件   子女   法院   丈夫   多年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