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买卖“电商化”,网上购电像网上购物一样方便,将会大大提高“买卖”双方交易的效率。
多地实践“电商化”签约更便捷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有序推进全国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并同步取消目录电价。此后,全国各地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数量猛增。“以广东为例,工商企业用户数从原来的三四万户增长到几十万户,在这个体量下,若所有的售电合同仍然依靠线下签订,会造成巨大的人、财、物浪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下发《关于开展e-交易APP零售交易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已于3月6日起开展e-交易APP零售交易试运行。
早在去年9月,浙江省统一数字化售电平台——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同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上线了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平台,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可通过零售平台挂牌下单或要约邀请开展线上零售交易。交易流程包括套餐筛选、要约邀请、套餐试算、套餐下单、合同签署等步骤;再早一点,2020年8月,云南推出新电力零售交易平台,实现了从注册、套餐浏览、下单,再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线上化。
“如此一来,我们和客户签订合同时既省时又省力。对于用户来说,市场信息更加透明,可方便精准地选择合作方;对于售电公司来说,签约方式更加便捷,提升了营销效率。以前,为了一个客户,可能要跨城市跑好几趟,合同也要改了又改,效率较低。”上述售电行业人士说,让“数据跑腿”代替“卖家”或“客户跑腿”,动动手指就能享受到更透明、更方便的比价、选购和签约服务,着实让“买卖”双方节省了运营成本。
规则单一 线上平台无法体现差别化服务
有待完善 避免沦为比价平台
线上零售合同的签订能够提升市场效率。与此同时,固化僵硬的套餐模式让“卖方”的多种商业行为受到阻碍。业内人士均认为,线上零售合同的灵活性需进一步提升;同时,电力市场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应齐头并进。
汪某指出:“首先,电力交易平台应开放端口,让各类售电公司进入,充分发挥售电公司的创造力,积极探索多种电价合作模式。第二,结算权与平台的管理权不能集中,应避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情况。此外,平台除了要重视信息的公开透明,更应该注重综合能源转型的方向,避免使交易平台变成纯粹的比价平台。”
从优化的角度,九州能源董事长张传名建议:“广东现行的售电合同签订是双轨制的。售电公司和用户不仅需要线下签订合同,还需要在线上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很多个性化条款是体现在线下合同中的,这会导致线下合同和线上合同的版本不同。”他认为,在现有的线上平台基础上,应该增加个性化服务条款的功能,为售电公司提供一个可以选填服务的空间,有利于实现最终售电合同的全部上线。
此外,张传名还建议交易平台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集合性,提高线上合同的签订和审核速度。
文丨本报记者 杨晓冉
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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