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二手房”交易21日起可以办理“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

中新网贵州新闻3月21日电(记者 石小杰)记者21日从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彻底解决存量房交易程序多、时间长、成本大、风险高的民生痛点,支持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与多家金融机构充分研究,结合贵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优化现有登记流程,制定了符合贵阳市实际的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无须先行还贷,将处于抵押状态下的不动产,通过交易转移给买方。办理这项业务需要买方、卖方及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并签订“带押过户”各方协议,同意无须先行还款。 当前试行阶段只开展买卖双方贷款抵押权人为同一金融机构的“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办理,业务办理范围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经开区、高新区。上述区域内房屋买卖双方及贷款金融机构备齐所需申请材料后,可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 “带押过户”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业务类型,采用“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模式,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二手房“带押过户”分为贷款购买和全款购买,由于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只受理买卖双方贷款抵押权人为同一金融机构的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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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贵阳市   二手房   不动产   抵押权   卖方   买方   金融机构   申请材料   贷款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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