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回应!或将影响公立医院门诊支付改革

  3月5日,国家医保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177号建议提案答复并公开挂网,提案主题为关于将门诊检查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回复表示,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高度重视门诊保障工作,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一是普遍开展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按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

  目前地方门诊医保支付政策相对健全的多为门特和门慢普遍保障,普通门诊有待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已经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把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职工医保方面,近期各地正在推动《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实施,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并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门诊医疗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门诊医疗服务需求。

  保障需求增加,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或成趋势

  近年,医疗机构门诊可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量日益增加。据统计,2021年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人次超过30亿,门诊医疗保障需求也随之显著增加。另外,随着DRG/DIP付费改革落地,住院费用也可能向门诊转移。在此背景下,为实现门诊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尤为必要。

  2022年3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浙江省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开启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新阶段,率先全面推进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APG)支付方式改革。

  数据显示:2020年金华市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从改革前的25%左右下降至省定目标的10%以内,与住院“病组点数法”付费形成总额预算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医保基金长效平衡机制,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2022年9月,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关于同意开展 APG ( 门诊病例分组)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批复》精神,烟台市开展门诊病例分组 (APG) 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2023年2月28日,黔南州医保局召开门诊病种支付方式省级试点改革启动会,全面启动门诊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可以预见,当全国各区域完成DRG/DIP建设落地后,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将成为下一步的改革趋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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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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