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测评、以商养测,第三方测评”该如何规范?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会观看测评视频?据视频网站B站的统计,2021年,有1.89亿人在B站观看开箱测评视频。不过,目前测评平台和测评博主良莠不齐。3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第三方测评”对消费者权益影响调查报告》显示,“第三方测评”信息对消费者购买行为影响大,但存在着无标准测评、“以商养测”等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目前还处于发展前期阶段,“第三方测评”市场仍待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发力。

“第三方测评”火热

所谓“第三方测评”,通常是指未取得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及CNAS认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宣称通过自身测评或引用对比专业检测结果等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功能、性价比等方面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测评结果发布推广后为消费者提供购买参考。

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一大批“测评”平台和博主也应运而生。根据中消协发布的《“第三方测评”对消费者权益影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截至2022年11月14日,主流互联网平台(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西瓜视频)中带有“测评”标签的账号总量共有15117个。按测评账号粉丝量计,粉丝量大于1万的共有7308个,占比为48.3%。

“第三方测评”为何火热?在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看来,数字经济时代,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越来越成为时尚,食品安全、消费安全越来越需要“第三方测评”,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

“政府、行业协会、媒体矩阵、‘第三方测评’、消费者等形成一个共同治理的体系。其中‘第三方测评’更具有客观、公平的特点,受到社会重视,因此,近些年也就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洪涛说。

“第三方测评”的公共性特点也填补了官方测评资源的不足。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赖阳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现在消费者希望得到更多有关商品的质量、使用感等方面的最新信息,比如哪个耳机音质更好,哪个品牌奶茶更好喝,商品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官方的权威机构往往只会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评测,消费者的需求无法满足,同时申请官方检测资质门槛较高,因此出现了大量对消费者有很大影响的“第三方测评”。

测评主体良莠不齐

“第三方测评”的结果客观上会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客观公正科学的测评结果有助于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反之,则可能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客观、不公正以及不科学的结果还会损害经营者商业信誉,破坏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虽然当前市场上“第三方测评”账号众多,但是测评方法和标准五花八门、测评质量参差不齐,涉嫌“以商养测”及“以测养商”的现象屡见不鲜。少数“第三方测评”非但无法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判断,反而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科学、不公正、不客观的“第三方测评”对生产和消费造成严重干扰。

根据《报告》,中消协在对12个互联网平台共计350家“第三方测评”账号进行体验式调查后发现,93.1%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测评标准类问题,其中缺乏测评标准的主观性测评多;55.7%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商测一体、“以商养测”类的模式,难保公正性;37.2%的消费者反映通过观看“第三方测评”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过质量问题;35.7%的“第三方测评”存在涉嫌虚假测评类问题。

洪涛认为,如果测评行业没有标准,就可能出现随意性的测评,也可能出现其他具有主观任意性的行为,甚至由于测评结果的市场意义,导致虚假测评行为的出现,比如一些测评者可能会收钱为某些厂家进行宣传推广,从而毁坏“第三方测评”的信誉。

规范需多措并举

目前,整个“第三方测评”市场处于发展前期阶段,准入门槛低,市场参与主体呈现零散特征,具备法人背景的账号仅占比23.4%。该如何规范“第三方测评”?

对此,中消协提出三方面的建议:一是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发力,设置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二是平台方需进行账号身份认证,强化问题账号审核;三是消费者需提高测评作品的鉴别力,拒绝“只评不测”。

从现行法律来看,多部法律法规对“第三方测评”进行原则性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针对性和司法行政实践仍不够。

“‘第三方测评’需要建立相应的标准和体系,发挥共治的约束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也需要有淘汰机制,对于不合格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如屏蔽或限流。”洪涛说。

赖阳则建议,要让“第三方测评”的市场更加公平,需要对这些机构或个人建立起第四方的评价机制,例如让消费者对测评机构进行评价和打分,让推荐的商品不符合消费者期望的测评者信誉值不断下降,行业影响力下降,鼓励更客观的测评机构脱颖而出,此外也应该鼓励更专业的评价平台的发展。

“建立针对测评机构和个人的第四方平台,通过第四方的评价对第三方的测评进行引导,形成信誉分机制,同时建立好避免‘水军’的机制,让消费者在看测评时更注重谁说得更有道理,让测评主体之间的竞争从博眼球转到重视信誉上来。”赖阳说。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袁泽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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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社会监督   北京   账号   虚假   客观   信誉   机制   消费者   评价   质量   机构   标准   社会   商品   市场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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