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东北边疆民族社会生产的转型,及其民族手工业的进步

从源流上看,汉代东北地区的边疆民族原本都不是农耕民族。分族系而言,东胡族及其后出的鲜卑与乌桓,原本是游牧民族;肃慎、真番与挹娄则是最为典型的渔猎民族;秽族与貊族也是以渔猎生产为主的民族,其后出者夫余和高句丽,在其建族的初始阶段,农业也并非其主要从事的生产行业。

但是在汉代,这些民族都已经开始从事农业生产了。而汉代东北边疆民族在手工业领域同样受到汉族物质文化的极大影响,这最为突出的体现在铁器的冶铸和使用上。

一、汉代东北边疆民族社会生产的转型

在上述这些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民族的农业发展还处在非常原始和落后的阶段,如沃沮、挹娄等族还在使用石制和铜制农具,铁制农具还没有得到普及,所种植的作物品种往往比较单一,种植的规模也很有限。而如夫余、高句丽等族则已经以农业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在农作物的品种、产量等方面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但是,从文献记载与考古发掘资料来看,这两个民族在汉初时并不是以农业为主要社会经济的民族。西汉时的夫余正处于其社会的早期发展阶段,与汉族并没有直接接触,这说明西汉时的夫余领土并没有发展到东汉时期与汉族相接壤的程度。

西汉时期的夫余,正在向东方和南方进行扩张,向东方蚕食挹娄领土,向南方则一直扩张到与汉族接壤的地区,也就是说,西汉时期的夫余族始终处于迁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定居的农业在早期夫余社会经济中占据的地位,应该并不高,渔猎业才是早期夫余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

高句丽同样是如此,其建国初期所在的沸流水流域,虽然并不缺乏水资源,但却是多山之地,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并不好,故而其农业的规模应该是有限的。同时,从考古资料来看,早期高句丽的农业生产工具还没有摆脱对石器的依赖,说明初期的高句丽尽管已经从事一定的农业生产了,但发展的水平并不高。

这两个民族农业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都是从汉族的铁制农具大规模传入后开始的。就夫余而言,这一时间段大概在东汉早期光武年间,高句丽也在差不多的时间段。这一时期恰是光武改王莽新政之弊,开始重新建立与东北边疆民族关系的历史时期,是高句丽和夫余开始与汉族进行大规模频繁接触、交流的时期。

以高句丽族为例,东汉时期的高句丽遗迹中,开始出现大量的铁制农具,而在之前的高句丽早期遗迹中并没有大规模铁器出现,这就说明高句丽对铁制农具的使用是伴随着汉文化的传入而发生的。随着铁制农具的传入,高句丽族的农业生产力才开始有了明显的进步,逐渐达到了“其国中大家不佃作,坐食者万余口,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的水平。

这种情况就意味着,随着汉族物质文化的传入,夫余、高句丽等族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业生产开始成为他们主要的社会生产方式。渔猎生产逐渐成为农业的补充,从而由渔猎转而走上了农耕的道路。

而如沃沮、挹娄等农业并不发达的渔猎民族,伴随着铁制农具的传入,生产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其社会经济中农业所占的比重开始呈上升趋势。这充分表明随着汉族物质文化,尤其是铁制农具的传入,很多东北边疆民族的社会产业结构逐渐发生了变化,社会经济结构开始向农业型社会转型。

至于乌桓族,则在汉武后居住于辽东属国,生活在汉族聚居区,并逐渐融入了汉民族。可以想见的是,伴随着乌桓与汉族的逐步融合,农业在乌桓社会生产中必然也要成为其主要的生产方式了。而随着这种定居生活的长期化,游牧生产在乌桓族社会中已经不复存在了,反而更类汉族的养殖业发达了起来。

从整体而言,汉族物质文化在汉代向东北边疆民族的传播,使这些民族的社会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逐渐地抛弃了原本的社会生产模式,开始被汉族的农业经济所同化,从而走上了农耕民族的道路。而随之而来的,则必然是其原本主要生产方式,渔猎生产和游牧生产的衰退乃至消失。

二、汉代东北边疆民族手工业的进步

我们以汉代东北边疆民族中发展水平较高的高句丽族为例,早期高句丽族还普遍使用石器,青铜器也并不多见。在辽宁省桓仁县下古城子遗址、浑江中游和富尔江下游两岸,发现的汉代高句丽墓葬和遗址中,都发现了石制农具,以“打制石镐数量最多,石斧、石刀、石锹次之”。

在高句丽的早期王城纥升骨城(今集安五女山城)遗址中,出土有石矛、石镞,这表明早期高句丽的狩猎生产同样是以使用石制工具为主的。而东汉时期的集安高句丽遗址中,则已经开始大规模出现与中原地区非常类似的铁制农具,这充分表明高句丽族生产工具受汉族影响之深。

同时,如此大量的铁制农具如果是单纯依赖汉族输入是不太可能的,东汉时期的高句丽族很可能已经掌握了冶铁、铸铁技术。铁制品的应用,给高句丽族的社会生产带来了质的变化。夫余族也是如此,在榆树老河深墓葬群中,也出土了相当数量的铁制农具,在形状上与中原汉代生产工具完全相同,这表明夫余族铁器发展的源流同样来自汉族。

铁器的广泛应用还体现在兵器制造上。从考古资料来看,在夫余、高句丽等强大民族中,铁制兵器已经得到普及,而这些铁制兵器都受到了汉族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刀、剑、矛等种类的兵器,其形制上基本与中原地区没有区别。

从考古资料来看,乌桓族的铁制兵器很有代表性,史载乌桓“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西岔沟古墓中出土的铁剑正是这一历史记载的有力证据,其中的木柄铁剑与中原地区的铁剑完全一样,铜柄铁剑也体现出汉文化与乌桓文化相融合的典型特征。

这一方面可以说明汉代的乌桓族已经可以熟练地运用冶铁技术来制造武器,另一方面说明乌桓的铁制武器往往是模仿汉族武器制造的。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在一些相对落后还没有普及冶铁技术的民族中,已经开始使用其他材料对汉族兵器进行仿制了,汪清县沃沮遗址中出土的仿中原铜矛制作的石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汉族物质文化对东北边疆民族手工业影响的另一方面是纺织业。自箕子东迁,将蚕桑技术带到了朝鲜半岛,朝鲜半岛地区的纺织业,尤其是丝织业就基本上与中原地区没有区别了,并且发展水平不低。如高句丽族的日常服饰常着锦绣,秽族等的蚕桑纺织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

汉朝本就以丝绸闻名,丝织业非常发达,古希腊和罗马人曾称汉朝为“丝国”,这代表着汉朝丝织业的国际声誉。丝织品在汉代官营的规模很大,主要是作为奢侈品供贵族使用。汉代东北地区的丝织业虽然在发展水平上应该距离中原地区有差距,但从高句丽等族日常皆着锦绣的情况来看,其丝织业的规模应该不小。

汉族物质文化对东北边疆民族的制陶业也有一定影响,这集中的体现在陶器的纹饰上。大安汉书二期文化中的陶器广泛装饰有绳纹、压印纹等装饰性图案,这种装饰性图案在东北边疆民族地区的考古发现中有广泛分布。

绳纹、压印纹等纹理形式是典型汉代汉族风格的装饰纹路,其不仅在辽东地区出现,在中原地区亦有大量的发现,这说明汉代东北边疆民族制作的陶器与汉族是十分接近的。

而在器形与功能上,东北边疆民族制造的陶器也受到汉族的深入影响。其中尤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东团山文化中出土的汉代夫余陶器,这些陶器,“不论是制作方法还是装饰图案,都与中原地区的某些器物略有相同...中原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又如黑龙江东宁团结遗址中挹娄人使用的高圈足豆与辽东半岛春秋时期的同式豆极为相似,罐式豆与战国时期的辽东同式豆相似,彩陶则具有明显中原彩陶遗风。这都反映了汉文化在东北边疆民族中的积极影响,也体现出当地居民对汉文化营养的迅速吸收。

三、总结

文化与文化的交流从来不是单方面的,文化之间的影响也是相互的。汉文化对东北边疆民族文化影响非常深远,与此同时,东北边疆民族文化也在对汉文化施加着影响。体现在物质文化领域,这种影响主要表现为东北地方特色事物在汉族地区的流传。

由于双方文化实力上的明显差距,汉文化无疑在这一交流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东北边疆民族的物质文化并不能在如生产方式、生产工具等深层次上影响汉族的物质文化,往往只能作为汉族物质文化的补充成分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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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标签:边疆   汉代   中原地区   汉族   乌桓   民族   手工业   陶器   农具   物质文化   农业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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