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对边疆地区的管理,以及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

《元史·地理志》云:元朝的版图“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面对如此辽阔的疆土,元朝中央政府依据地域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对边疆实行了前所未有的有效管理,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特有的贡献。

元在东北地区设立辽阳行省管理。辽阳行省的辖境,东到大海,包括骨嵬(库页岛)在内。行省下属的最北军事机关征东召讨司设在与骨嵬隔海相望的弩儿干(又称纳里干、奴儿干)。

行省的东南与高丽接壤。它所辖的开元路南境,最初在铁岭(在今朝鲜元山之南),13世纪末后撤至双城总管府治(今朝鲜永兴),14世纪50年代后期,北移到今天的朝鲜咸兴南至西南一线。

这样,元与高丽国疆界的东段大体恢复了辽金时期的状况。两国边界的西段,在至元六年(1269)高丽国将领崔坦、李延龄举西京(今朝鲜平壤)等60余城归元后,曾在慈悲岭(在今朝鲜黄海北道中部)。

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廷从高丽之请,将诸城归还高丽。于是这一段边界亦恢复到元初、辽金时期的状况,即以鸭绿江以南高丽国“北界”(也称“西北面”)诸州辖境为界。

行省西面所辖的大宁路、宁昌路、泰宁路,分别与腹里地区的上都路、全宁路以及岭北行省相邻。元朝还在辽阳行省分封了昌王、辽王等诸王以及功臣木华黎的后裔。行省境内居住着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的各民族。

大体说来,其中辽东半岛是汉族人口较为集中居住的地区,农业经济比较发达。行省中部的西半部是蒙古人的游牧地,东半部是以狩猎为主的女真和水达达的居住地。黑龙江沿岸和骨嵬岛则生活着主要以捕捞为主的居民。黑龙江以北地区的人们大概以狩猎为生。

岭北地区是元朝的祖宗根本之地。它是蒙古国的中心地域,忽必烈定都燕京后,才降为元朝的一个边区。

但有元一代,特别是元朝的前期,它仍具有重要的军事政治地位。这里是东道诸王和成吉思汗幼子拖雷的封地,诸王所部星罗棋布,各自拥有属民和军队。虽然元代忽里台选汗制度失去了原来的作用,但蒙古诸王对皇位的继承仍有相当的影响力。

忽必烈对岭北的经营十分重视。其中重要的举措就是派遣亲王出镇。至元三年(1266),忽必烈封第四子那木罕为北平王出镇漠北,统领诸王军队与以窝阔台后王为主的西北诸王作斗争。

那木罕在至元十三年(1276)的叛乱中被执,直到至元二十一年(1284)才获释回朝。忽必烈又改封他为北安王,仍镇守岭北。至元二十九(1292),那木罕死,忽必烈改封甘麻剌为晋王出镇岭北,统领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和北方诸军。

大德十一年(1307),成宗死,抚军北边的怀宁王海山依靠手中的实力回朝即位,是为武宗。武宗采取了一项强化中央权力的措施,即设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总管岭北地区的军政事务,不再另派亲王抚军北边。

行省的管辖范围与晋王所统之地大体相同。下设和林路总管府,管理和林城及其周边地区;置称海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分治岭北地区西部。

行省北部的大泽(今贝加尔湖)东西,分布着巴儿忽、火里、秃麻、不里牙惕等部落,这里设有火里秃麻牧场,为太仆寺所领全国17道国家牧场之一。

行省丞相具有节制诸王的权力。这样,晋王的权力被削弱,直接管辖的范围只限于其封地。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和林行省为岭北行省,和林路为和宁路。

岭北行省的主要居民是蒙古各千户所辖的牧民,主营畜牧业。游牧经济往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袭击,但因为有元政府的及时救济,灾害没有造成历史上其他时期那样严重的后果。

岭北地区在蒙古国时期和元代,有众多的汉族及中亚、甚至欧洲的各族人口因征服、掳掠、贩卖、贸易等原因而迁入。他们带来了先进的农业、手工业及商业技术,因此,元代岭北地区的这些经济部门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各民族的文化相互影响、交融的特色,在这里也表现得很明显。蒙古多数部落崇信原始的萨满教,入元后,基本保持了旧有的信仰,并作为“国俗旧礼”,得到元廷的尊奉。

元代岭北的蒙古人民大多仍保持着萨满教的信仰。基督教的聂思脱里派约在11世纪初传人克烈、乃蛮两部。蒙古建国后,后妃、大臣中出身两部者支持聂思脱里教的传播,许多来自中亚、波斯和叙利亚等地的该派教士为他们服务。

在元代岭北的部分蒙古居民中,仍有该教派的信徒。道教、佛教、伊斯兰教亦随着各族人民的迁人而传到岭北地区。岭北行省也和其他行省一样,设有儒、医、阴阳等学,并在和林建有孔庙,蒙古子弟也曾聆听儒师宣教,但似乎没有影响。

842年,吐蕃赞普达磨被刺后,吐蕃贵族围绕继承人问题分裂为两派。两派的长期内战和人民的起义,造成持续数十年的大动乱。结果,吐蕃王国政权解体,分裂为许多由地方首领或部落头人统治的小"国"和部族。

在这种背景下,佛教又逐渐兴盛起来。世俗首领为维护统治,支持和资助僧侣们到处兴建寺庙,广收徒众。一些大寺院占有的财产、土地和属民日益增多,甚至拥有自己的武装。他们利用实力扩展地盘,角逐地方政治权力,邻近的世俗首领转而要仰仗他们的庇护。

于是,世俗首领家族的成员出家为僧,进入僧侣集团,逐步把持了住持的职位。各地僧俗势力结合起来后,形成一个个以大寺院为中心的由住持统治的宗教小王国,并出现了许多教派集团。

蒙古大规模经营吐蕃地区始于窝阔台次子阔端。1235年,阔端受封于西夏之地,并统军攻南宋的四川。他先率军攻取了属金国未降附的秦、巩等州,以金降将熙河节度使蕃部首领赵阿哥昌等为叠州(今甘肃迭部)安抚使,召集吐蕃部落,立城垒,课耕桑。

1239年,阔端派将领道尔达进入吐蕃南部的乌思藏,了解了当地的情况。1246年,吐蕃萨斯迦派首领萨班(1182——1251)携其侄八思巴、恰纳朵儿只到凉州拜会阔端。

次年,阔端与萨班议定了归附条款,并由其致书乌思藏、纳里的僧俗首领。于是这些地方归附了蒙古。由于吐蕃政治上极端分散,所以蒙古征服或招降散布未附部落的过程一直延续到元世祖时期。

在用兵的同时,蒙哥和忽必烈仍主要采取笼络吐蕃佛教上层人物的政策。1253年,忽必烈驻军六盘山时,自凉州召见了八思巴。

八思巴以对吐蕃历史和佛法的渊博知识赢得了忽必烈的宠信,遂留藩邸。与此同时,蒙哥召见了葛哩麻派首领葛哩麻巴哈失。蒙哥死,忽必烈兄弟争位,葛哩麻巴哈失表示支持阿里不哥。所以忽必烈将他逮捕并处死了他的两个弟子,到元初才释放他回簇尔卜寺,仍旧掌教。吐蕃其他教派势力则纷纷向元廷效忠。

忽必烈对吐蕃实行因俗而治的政策。即位后,他封八思巴为国师,并命其弟萨斯迦寺恰纳统治吐蕃之地。至元六年(1269),八思巴制蒙古新字成,加号帝师大宝法王。

忽必烈亲从受戒,并以八思巴领宣政院事。帝师可以在皇帝的名义下就吐蕃政教事务发布命令,可以提名地方高级官吏。而且元代历任帝师有名可稽者11人,其中7人出自八思巴的款氏家族,4人为其门徒。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设于至元元年(1264),"掌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至元二十五年(1288),更名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设院使等官。为长者用朝廷大臣,第二位者用僧侣,从帝师中辟举。

宣政院为从一品衙门,与中书省等同为四大中央政府机构,官吏铨选、机务处理都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必经过中书省。用人行政原则是“军民通摄,僧俗并用”。遇吐蕃有重大问题,则派设行宣政院官员前往该地处理。

宣政院的职能相当于行省机构,所以在吐蕃地区不另设行省。其下属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行政区划上称为“道”。

吐蕃地区分为三道: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吐蕃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

宣慰司之下,设元帅府、宣抚司、安抚司、召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邻近内地的藏、汉等民族杂居地区,则置路、府、州、县。各级官员由宣政院或帝师推荐,皇帝给予任命。

其中有由他民族官员任职者,有由当地僧俗上层人物出任者。万户、千户等地方官,一般由当地僧俗首领充任,按本地习惯传袭,并得自署属吏。

元朝还在吐蕃地区派驻镇戍部队,设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等管军机构。有的驻军元帅府兼管民政。忽必烈也按蒙古的习惯,将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封于吐蕃,世袭镇守。

西平王的职责是处理吐蕃地方的叛乱等突发事件。对于其他的军政事务,须经宣政院请旨决定。元朝还在吐蕃地区清查户口,设置了驿站。驿站系统由中央政府设官直接掌管,不隶属当地万户。驿站系统对于贯彻中央政令、维护元朝对吐蕃地区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经元廷封授各种僧俗官职,吐蕃僧俗首领对其所据土地和属民的占有得到确认,成为朝廷敕封的领主。元廷将乌思藏的13万户作为供养人户授与八思巴,因此萨斯迦派首领八思巴的款氏家族就成为吐蕃最大的领主。

八思巴受封后,仿照元廷的怯薛组织,在萨斯迦也建立了一个"剌让"(帝师宫邸)机构,俨然一个教廷。款氏家族既在朝廷世袭任帝师,除个别情况外,也世袭任萨斯迦住持。

由于地方官的任命须经帝师或萨斯迦住持的推荐,萨斯迦教廷的权势遂凌驾于世俗官府宣慰司之上。元末随着萨斯迦派的腐败和元朝的衰微,伯木鲁古万户取代萨斯迦地方政府,夺取了乌思藏的统治权,并取得了元顺帝的承认。

在畏兀儿及中亚地区,元廷为维护在这一地区的统治权,与窝阔台、察合台后裔宗王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元朝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的管理比历代加强。1253年冬,蒙哥汗遣忽必刻领军攻灭大理后,留大将兀良合台继续经营云南。当时蒙古在云南设置近20个万户府,但只有万户之上的大元帅、都元帅等职才由蒙古人担任,原大理国王族段氏仍掌握着相当部分的实际统治权。

至元十一年(1274),忽必烈命回回人赛典赤瞻思丁以中书省平章政事衔建行省于云南,开省治于中庆(今昆明)。元对云南的统治进入一个新时期。

行省建立后,段氏势力被限制于大理一地。实行军民分治,郡县行政官由朝廷委派,行政权得到很大程度的统一。边远地区仍用土官。这使得唐末以来不受中央政府管理的云南地区重归朝廷的直接统辖之下。

云南的交通条件也得到很大改善,密切了与内地的联系。云南的社会经济也有较大的进步。中土的文化亦骎骎浸润。到元明之际,云南士人中流行的文化已与内地无异。

但大德以后,行省的权力日益受到镇守云南的蒙古梁王以及大理段氏势力的牵制。虽然元廷在云南的统治仍大体稳定,但地方统治当局的内部矛盾却逐渐尖锐化,致使天历二年(1329)发生诸王叛乱,给云南社会经济带来不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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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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