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个税新一轮改革将走向何方!

个税的调节目标


在共同富裕目标下,中国需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机制,逐步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而哪些收入类别纳入到个税中将是国家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个税改革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的税收结构


目前,中国的税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体,间接税比重大于直接税比重。直接税方面,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比重小;间接税方面,增值税比重大。

在国家总税收结构中,增值税比重最大。2020年增值税占总税收比重为36.8%,2019年为39.5%。增值税的征收主体虽是企业,但最终仍会转嫁给广大消费者。


2023年个税改革

GDP与个税增长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个人所得税为14923亿元,比上年增长6.6%。

个人所得税逐年增长

2022年,我们实现了3%的GDP增长,GDP总量达到121万亿元,人均GDP达1.27万美元。

充分发挥个税调节机制,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财科院院长刘尚希:个税起征点的问题要从整体来考虑,现在交个税的人是少数,在劳动力群体中的比重估算不到10%,仅仅围绕10%的人群做加法,我认为长久之计不利于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有消息称,我国的公务员与事业编约4800万人;国企、央企人数约为7000万人。根据此数据,中国吃公家饭的大约为1.2亿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末,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为9.53亿人。

劳动力人口约9.5亿

中国目前,除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之外的8.3亿人群体(据IDC数据,截止2021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4,881万家),个税将覆盖7.8亿劳动力人口,这么个庞大群体,其实绝大部分都是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弱势群体虽说不至于因个税有太大的影响,但征收的人群确实不包含富人。

社会底层劳动者

其实,对公平征收个税,肯定有更公平的办法,关键是公平就意味着虽让打工者感恩戴德,却要动社会地位更高的那部人利益,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就相对来讲非常困难。

一、按家庭净资产征税(家庭财富)

要实现这个征税办法,相信在网络化、信息化、科技化时代,应当不是难事,这样的征税方式取代个税,是否更显公平?

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二、大幅提高免征额。

提高个税免征额度

2008年个税免征额为2000元,2011年为3500元,2019年调整为每月5000元,这一次调整估计会提高至7500元左右。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月均4106元。起征额提高后,绝大部分普通职工将不用交税。

三、调整综合所得征税范围。

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资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这几部分以前按照20%的税率单独征税,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后,因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收入低于免征额,从而存款利息、租房收入等将免交税,而中高收入群体将按照纳税额适用3%-45%的递进税率交税。因此,普通老百姓又将省下不少买菜钱。

四、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标准会大幅提高。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有望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或者3000元,有利于年轻人减轻养育孩子、赡养老人的负担,实际也是在鼓励年轻人多生育。

通过以上三项,70%的一般收入群体将不用交税,20%的中收入群体税负将略有上升,10%的高收入群体交税将明显增加,通过税收调整贫富差距的目标将进一步实现。

中等收入群体


个税理所应当继续下调才能充分发挥个税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同时,减少对大型企业和国企的财政补贴,加大对普通家庭的保障性支出,加大对中等收入群体的个税返还,如生育、教育、租房、养老类等项目的抵扣。

个税改革的方向

国家个税新一轮改革正在围绕综合所得将扩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研究酝酿中。

这次个税调整还是集中在综合所得上与扣除项上,在征收群体与个税方向上基本不变,虽说也在考虑更合理、更公平的方案,但还是在围绕这帮打工者、上班工薪族的群体想办法,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真正解决广大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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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4

标签:间接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比重   中国   所得   税收   专项   群体   走向   收入   国家   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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