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按下道交纠纷化解“快进键”

“本协议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是否还有其他意见补充?”

“无意见。”

“好,请双方在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名。”

近日,蕉岭法院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9月,詹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小颖搭乘的由其父亲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颖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詹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小颖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詹某的轿车投有交强险,但因保险公司对小颖的伤情存在异议,赔偿事宜迟迟没有解决。在自费就医后,小颖向法院起诉,要求詹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9项费用共计271618.06元。

蕉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沟通,调解员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的具体数额,遂耐心引导当事人对伤残等级、护理期、后续治疗费申请诉前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各方当事人。在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基础上,调解员综合各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开展调解工作。当天,经过37分钟的远程视频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破解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审理周期长,获赔慢等难题,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损失,推动诉源治理,2022年11月,蕉岭法院积极探索将司法鉴定程序前置,由诉前调解中心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并由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后,再进行调解或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一方鉴定,多方认可”。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将司法鉴定由‘诉中’提至‘诉前’,一方面能提前让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较为统一的认识,有助于缓和各方矛盾,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为‘获赔’提速;另一方面,诉前鉴定形成的鉴定结果也能用于诉讼程序,在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的同时,也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蕉岭法院立案庭庭长陈立新如是说。

下一步,蕉岭法院将持续深化“诉前鉴定+”道交纠纷化解模式,不断“解锁”更多高效解纷新模式,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优化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诉源化解、多元化解、“低成本”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盼、新需求。

【全媒体记者】陈萍

【通讯员】方静娜

【作者】 陈萍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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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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