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鲁曼:加强对共享充电宝乱象的监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孙艺铭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近日,共享充电宝收费不规范、押金不能及时退还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几款街头常见的共享充电宝的调查显示,95%的共享充电宝投放点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收费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建湖县天和生态农业合作社理事长、高作镇陈甲村党总支书记鲁曼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提到,现在的共享充电宝商家或多或少存在不退押金、未经允许扣会员费、归还后仍计费、好借不好还、售后服务差等问题,要想共享充电宝行业良性发展,就要出台共享充电宝行业规范,明确收费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督促相关平台切实承担风险责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她认为,应尽快设置共享充电宝行业标准,规范市场,从技术、运营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各大平台进行进一步规范,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要完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对共享充电宝领域进行有效监管。

她注意到,部分共享充电宝平台通过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对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甚至单方约定不对服务提供任何担保,对消费者损害不担责,这不符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她表示,经营者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此外,她发现,一些共享充电宝平台转人工服务的环节过多、时间过长,还有部分平台将服务热线转移到互联网渠道却未注明信息,这些都容易导致消费者无法成功咨询。为此,鲁曼建议共享充电宝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企业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持。

最后,鲁曼还提出,共享充电宝平台应注意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和个人隐私,必须在使用消费者敏感信息前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在监督下处理消费者信息,使用时加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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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来源:盐城市委宣传部 盐城广电 剪辑 曹伟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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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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