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山东“狂妄书记”,疯狂卖官鬻爵,追杀检察长,被判死刑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位受到刑罚最重的地市委书记,他就是胡建学。不仅追杀检察长,还卖官敛财,可谓十分猖狂。

1996年,在他被判死缓的时候,还把6位高官拉下水,一一揭露了出他们的罪行。

胡建学出生于1950年,1965年读完中学后,来到部队服役,3年后,来到东明县水利局工作。后来高考恢复,他顺利考上南京大学化学系,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山东省计委工业处工作,与同龄人相比,胡建学还是比较年轻的,也正是如此他便开始飘起来。

胡建学认为自己不受人管制了,因此做事肆无忌惮。在单位里,他总是独立专行,下级常常遭到谩骂。这几年他利用职务之便,收了不少“好处费”。多次下来,他没有被举报,胆子变得越来越大,打着工作的名号,更加变本加厉的为自己谋求私利。

他把别人送的钱和东西美化成“跑项目所需”。在1955年接受调查的时候,他先后受贿99次,但他没有丝毫担心,依然觉得很平常。也正是这样,司法机关开始介入调查,此时他的心情再也没有办法平静了。

他被抓的时候,百姓不断谩骂他,由此可见,大家早就对他不满了。他的罪行之所以会被发现,主要是一些官员被牵扯进了一桩贪腐案里,检察机关在展开调查时,发现了胡建学也有参与,于是中央和山东省下令严查此案。听到这个消息,胡建学想要干涉监察机关办案,检察机关也注意到了胡建学的举动。

但是谁都没想到,胡建学竟然还敢追杀检察长公丕汉,这胆子简直太大了,还好检察长足够警惕,不然命就没了。

胡建学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他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检查组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很快便对他施行抓捕。

其实胡建学在泰安任职的时候,对当地经济管理工作并不重视,老百姓为了生计愁死了,胡建学不但不帮百姓解忧,还中饱私囊,不断给自己揽财。怪不得百姓是那么的痛恨他,看到他被抓在囚车的时候,百姓心里高兴极了,终于把这个贪腐之人绳之以法了。

1996年2月15日,胡建学案件一审结束,他被判处了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过胡建学好像是早有打算,在一审之前,他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后来在检查组调查的时候,他也都积极配合了,甚至还向检查组提供了6名高官的罪行,这对司法机关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从这一点上,他还是有功劳的。随后二审审判时,司法机关看在他积极配合工作,又有功劳的份上,将胡建学的死刑改为了死缓。

看到这个处决,也许有些人会觉得太轻了,因为他的罪行确实很多,但是法律是公平的,不可能偏袒任何人,因此还是不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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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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