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 第一卷》|《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读书笔记


1927年,当时的大革命正在热烈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的农民活动,如设立农民协会。随着农民运动的加强,党内对此问题的看法出现了分歧。陈独秀等人,作为党内右派,不愿接受和接受日益增多的农民运动,也不敢支持农民革命斗争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回应当时党内外对农民革命斗争的责难,毛泽东同志经过32天的考察工作,写下这篇报告。

在开篇“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当中讲述了农民运动现在已是“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对于这股力量,已经不能视而不见了,需要作出选择,而且时局会迫使作出选择。

后面的“组织起来”和“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讲述了农民运动和农会的发展和现状,以及地位的巨大转变。

接下来的“‘糟得很’和‘好的很’”,这部分主要讲述对农会的两种态度,即士绅阶层认为的“糟得很”和农民及其他革命的认为的“好的很”。

下一部分为“所谓“过分”的问题”,这一部分主要是对认为农会的举动太“过分”了的中间派的反驳。主要是两点:一、农会所做的那些事都是土豪劣绅逼出来的,农民有自己的判断,应当相信农民自己的判断;二、“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本身就是暴烈的,如果不如此就不能推翻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地主权力。

后面部分是“所谓‘痞子运动’”这一部分主要是驳斥国民党右派认为农会应该由士绅来搞,而非农民来办的观点。

下面一部分标题为“革命先锋”这一部分对农民当中的类别做了一次分类,即富农、中农、贫农三类。三种类别不同,三种状况也不同,对于革命的观感也各别。富农的态度始终是消极的;中农态度是游移不定的;乡村中一向苦战奋斗的主要力量就是贫农。

接下来是“十四件大事”这就是针对一些人认为农会做的坏事进行批驳。为农民运动正名,十四件事包括:(1)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2)政治上打击地主(3)经济上打击地主(4)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5)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6)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7)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8)普及政治宣传(9)农民诸禁(10)清匪(11)废苛捐(12)文化运动(13)合作社运动(14)修道路,修塘坝。

从以上十四件大事来看,农民运动是积极的,进步的。“就其基本的精神说来,就其革命意义说来,请读者们想一想,哪一件不好?说这些事不好的,我想,只有土豪劣绅们吧!”​


文中“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原本指的是矫正错误超过应有的限度,但这里指的是要终解救的制度,必须用革命的方法,而不是改良的方法。

本篇文章驳斥了党内外对农民运动的指责,阐明了农民阶级在中国革命的“革命先锋”地位。在革命中,农民始终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是工人阶级的忠实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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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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