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啦!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车在楼梯间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最高将面临五十元罚款。

其中

其中明确规定:

禁止电动自行车

在公共门厅、楼梯间、消防车通道

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

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

停放、充电

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

……

因此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

将被警告、罚款

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第二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停放,应当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车辆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

特殊区域内禁止停放、充电

第二十六条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

违反条例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电动自行车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

但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风险

一旦起火可不得了

夺命只需100秒!

案例一

2022年2月8日凌晨,上海市普陀区宜川四村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住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放在卧室内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案例二

2022年7月,浙江丽水某住宅区附近,一辆停放在商铺门口,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发爆燃。

案例三

2022年10月,广东梅州某沿街商铺内,停放在一楼充电的电动车突发爆燃,2分钟内连爆15次,浓烟和大火瞬间将店铺吞没。

这一起起触目惊心的火灾

一次又一次敲响的警钟

无不告诫我们

电动车决不能违规停放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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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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