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2月2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王锦升 摄影报道)2月17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组织警力在G18荣乌高速公路莱山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
14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开展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停车在换驾驶员,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待驾驶员放下窗户后,执勤民警顿时闻到一股酒味从车内飘出,民警判断换座前的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该车驾驶员一直是杜某驾驶,中午吃饭时喝了酒,酒足饭饱驾车上高速时看到有交警在查酒驾,由于内心畏惧处罚,随即与副驾驶乘客互换座位,让副驾驶乘客驾车以实现让自己躲避处罚的目的。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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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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