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我同行:寻访北美5号公路上的冻龄小镇

十月初,我飞到温哥华,正是红叶烂漫的时节,可我仿佛患了色盲症,眼里只有黑、白和灰。

九个月前,牧野在温哥华猝逝,当时疫情严重,我无法赶去,心想,迟早我要去一趟的。牧野是我的发小、北京龙中的同窗好友,他的英年早逝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去世前一周他还活蹦乱跳的,在电话里高喉大嗓地说,亦可,疫情一过去我就去阿德莱德看你。我说,我去看你吧,你来过澳洲了,我还没去过北美呢。

疫情趋缓后,我请了年假,跨洲越洋,终于来到温哥华,可惜我和牧野的重聚早已被无情取消了。我永远都见不到我这位朋友了,死亡不容商榷的终结性和永久性让我心碎。

我在温哥华沉痛地度过了两天,缅怀跟我一起长大的朋友。第三天,我收拾一下心情,租了一辆RV房车,准备沿北美西海岸南下,一直开到旧金山。故人已故,活着的人还得在人生路上走下去,该做什么做什么。头一回来到北美,我还是要作一番旅行。

5号州际公路 (朱亦可/图)

5号州际公路:素昧平生的一家人

过境后到了西雅图,走马观花看了看,继续南下。我没有选择紧靠海边的101号州际公路,而是继续沿着5号州际公路在太平洋海岸山系的峡谷和盆地中穿行。我在澳洲见过太多的海,甚至在我家后院就能看见海,所以山地丘陵对我更有吸引力,况且我一直想要探访的“堡岩镇”就在5号公路上。

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房车爆了胎,耽误了半天时间。再出发时,天色将晚。倦意袭来,我不想开夜车,可近处没有房车公园。落日余晖中,我瞥见路边有孤零零一个院落,便把车开了进去,想碰碰运气。

两名金发儿童梅花鹿般从房中跳出来,一对样貌憨厚的夫妇紧跟其后,吃惊地看着房车和我。我带着抱歉的笑容下了车,请他们原谅我这不速之客,问可不可以在他们的院子里停泊一晚。女人说,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房里休息,我们有一间闲置的卧室。素昧平生,我不愿给人家添太多麻烦,便说,能在你们家前院停泊一晚就好,我还是在车里休息。男人就从房中扯出一条电源线,接到房车上,为我供电。两个小孩张大眼睛,好奇地打量我。听说我是中国人,弟弟问,你会写中国字吗?哥哥问,你会中国功夫吗?弟弟又问,中国也有小孩子吗?哥哥又问,中国人吃过饭是不是一定要打个饱嗝?小哥俩的天真提问,令我忍俊不禁。

翌日清晨,我谢过热心肠的一家四口,在浓浓秋色中继续赶路,很快驶过堡岩镇。此堡岩镇非彼“堡岩镇”,并不是我要看的那一个。我要看的那一个在俄勒冈州,“堡岩镇”只是它的别称,本名为布朗斯沃。布朗斯沃是一个只有几百户人家的美国西北小镇,只因三十七年前在那里拍过一部蜚声世界的影片《伴我同行》,才在美国成千上万这种规模的小镇中脱颖而出,有了知名度。

《伴我同行》不只是红极一时的影片,它就像一瓶高端佳酿,年头越久,味道越好。能被一部日后产生巨大影响力的电影的导演或景探选作拍摄地,是这个本不起眼的小镇的造化。在这部根据斯蒂芬·金的小说《尸体》改编的影片中,布朗斯沃化身小说中的堡岩镇,电影成为经典后,爱屋及乌的影迷从世界各地赶来探访“堡岩镇”,布朗斯沃受宠若惊,半推半就地接受了“堡岩镇”这个别称,好比陈晓旭被人称作“林黛玉”,表明了观众对她表演成功的认可,她应该是没有意见的。

长空如洗,秋高气爽,山峦起伏,延绵不断,公路两边挺拔的、锥状的花旗松,夹杂着铁杉、西黄松、乔柏和云杉,一片片向车后闪去。秋日的美景抚慰我忧伤的心灵,医好了我的“色盲症”,一路向南,心境渐晴。

5号公路上的旅行 (朱亦可/图)

俄勒冈州:搭便车的日本男子

一到波特兰,就进入俄勒冈州了。从波特兰南郊驶出时,我看见前方路边有位竖起拇指做搭车手势的背包客,是已不年轻的亚裔男子,很疲倦的样子。我本不会在路上随便拉人,猜想或许是位同胞,才停了车。他拉开车门,我用中文问,你去哪里?他却用英文说,你路过堡岩镇吗?一听他说英文的口音我就知道是日本人。你去哪个堡岩镇?我改说英文。《伴我同行》里那个,他说。那巧了。见他又瘦又小,对我也构不成什么威胁,我就让他上了车。

他叫大辅,瘦得像用纸板剪出的人形,小头小脸,眼肚超大,让我想起演员王志文。这么瘦弱的人能背那么大一个行囊,有点不可思议。他说他来自北海道富良野,在当地一家安养院做厨工,特别喜欢旅游却没有钱经常旅游,每隔三五年才出来跑一跑。

我问大辅,人生地不熟的,你怎么敢一个人在美国公路上搭车?5号公路上出过连环杀手,还拍成了电影呢。他说,我又不是小女生,怕什么。我说,你没听说么,有的歹徒为了一部苹果手机就要杀人的。他豁达地说,人嘛,早晚也是一死,没必要怕这怕那的。

大辅说,《伴我同行》在日本有数量庞大的影迷,其中不少人会来美国探访“堡岩镇”,还说,《伴我同行》的日本影迷往往也是斯蒂芬·金的书迷,他本人就读过金的全部作品。

斯蒂芬·金是著名的恐怖小说作家,身长近两米,面孔生得像他的小说一般怪诞,作品发行量近四亿册,大部分被搬上了银幕。单看书名,《尸体》似乎是他的又一部恐怖小说,其实这个故事是根据他本人的经历写的,虽然仍有“尸体”这样的恐怖元素,可是“尸体”完全不是他这部小说的重点,少年时期的成长蜕变、自我发现和青春友谊才是他这部小说的主题,改编电影更名为《伴我同行》,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电影摄制于1985年,讲的是发生在1959年的故事,在当时就是部怀旧片。后来当这部影片本身也成为怀旧对象时,那个1959年的故事就成为了怀旧中的怀旧,如同俄罗斯套娃一样。大辅说,《伴我同行》他看了不下一百遍,每一句台词都背得出。我原本不那么喜欢好莱坞电影,可这部电影竟是不同,我也看过十几遍。

房车在5号公路上飞驰,我和大辅你一言我一语,把《伴我同行》回顾了一遍。

在1959年一个蝉鸣不休的夏日,十二岁男孩高迪(以金为原型)和两个小伙伴在树屋里玩耍,另一个小伙伴带着一个小道消息匆匆赶来,说一个跟他们同龄的孩子在去野外采蓝莓的途中被火车轧死了,警方尚不知晓。对于一个百无聊赖四平八稳的小镇及其居民来说,这是一个惊人的消息。四个少年决定,一起去寻找那具尸体。他们不仅对死人感到好奇,也想靠发现那具尸体出个名,赚取一点在学校吹牛的资本。第二天,四个男孩瞒着家长,背上行李和水壶,沿着铁路走向远方。

影片中四个小伙伴沿着铁路走向远方。 (朱亦可供图/图)

在他们远足探险的过程中,观众了解到这几个正在经历变声期的男孩的身世和处境,感受到他们成长中的惶恐、困惑和梦想,听到他们对生命、友谊、死亡的认真思考。当他们终于找到那具尸体时,似乎一下子变得成熟了,不再有靠这个发现出名的想法,决定回去后给警方打个匿名电话。

影片中发现尸体的时刻 (朱亦可供图/图)

四个朋友中,高迪和克里斯的关系最为密切。在片尾,远足归来的四个男孩走在小镇的主街上,成年高迪的画外音向观众交代了他们后来的人生:高迪和克里斯的友谊一直延续到成年,两人互相支持,都在逆境中取得了成功,克里斯成了一名律师,高迪(金)成了著名作家。可惜克里斯命短,不到三十岁就不幸去世了。另外两位后来与他们交集不多的朋友,虽然生活坎坷,但是都还活着。

克里斯的扮演者是河·菲尼克斯,当年十四岁。拍完《伴我同行》以后,菲尼克斯片约不断,很快成了炙手可热的好莱坞红星,要不是他在二十三岁的年纪突然离世,“小李子”雷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大概演不上《泰坦尼克号》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男一号。菲尼克斯之死,是1990年代好莱坞最为惨痛的事件之一。《伴我同行》虽不是菲尼克斯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却是他走红的开端。他的早逝促使这部电影提前变成了经典记忆。男一号都过世了,不老的片子也要变成老片子。

布朗斯沃:来自世界各地的影迷

布朗斯沃依偎在喀斯喀特山脚下,绿荫掩映,安详静谧。我开车进镇,来到长约百米的主街上,大辅激动得两眼放光,脸上有一种身到此地便终生无憾的幸福感。

让我吃惊的是,小镇跟电影里一摸一样,看不出任何变化。1985年布朗斯沃被定为《伴我同行》中的“堡岩镇”,是因为它有1950年代的风貌,而现在,它依然保持着1950年代的风貌。或许这种小镇本来就不肯与时俱进,或许布朗斯沃在1985年以后刻意冻龄,以支持与《伴我同行》相关的观光产业,让来访影迷能够身临其境。当年拍片时美工在主街一堵山墙上画下的可口可乐广告竟然还在那里,虽然有些斑驳,仍然清晰可见。下了车,走在街上,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走到了电影里,而不再是一名观众,好像高迪和他的小伙伴们随时会转过某个街角,迎面走来。

37年后,美工当年在墙上画下的广告还在。 (朱亦可/图)

大辅事先订了住处,要在镇里逗留几天,而我只计划待一天。因我不肯收他要出的汽油钱,他执意请我吃了顿饭。饭后,我跟他一起去寻访拍摄地点,很快发现,我和这个日本人实在无法合拍,玩不到一起去。他是《伴我同行》的超级影迷,恨不能找到电影里每一帧画面的准确拍摄地点,看得特别仔细,好像是在从事一件严谨的考古工作,不仅要拍大量的照片和视频,还要站到高迪或克里斯站过的地方,说他们说过的话,做他们做过的动作,并让我给他拍照或录影。

看过拍过主街上的可口可乐广告,大辅在花店买了几支白百合,说要找到“克里斯的家”,把花放到门廊上,寄托他的哀思。我马上觉得有些不对。《伴我同行》不是纪录片,即便克里斯这个人物确有原型,他并没在这个镇住过呀,布朗斯沃只是电影拍摄地,片中“克里斯的家”不过是借用的民宅罢了。大辅似乎认为,电影里的四个小伙伴都是在这个镇长大的真实人物,已经分不清作品和现实、角色和演员了。我想,这个人对《伴我同行》的痴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无法自拔的程度了。虽然我也算《伴我同行》的铁杆影迷,但我毕竟不是大辅那样的极端影迷。便跟他说,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得抓紧看,我们还是分头行动,各看各的吧。

在那个午后,我跟大辅又碰上两回。巴掌大的小镇,碰不上也难。他说,看完镇子,他还要沿着当年高迪他们的远足路线走上一回。

我还碰到另外一些影迷,有来自德国的,有来自挪威的,有来自匈牙利的,当然,还有来自美国本土其它地方的。无论来自哪里,碰到时大家都会彼此报以会心的微笑,因为我们互相理解。我们不走寻常路,不刻意追逐名胜地标,或因某一首歌触动了心弦,或因某一本书震撼了心扉,或因某一部电影照亮了心田,就在心底种下在别人看来未必成立的旅行主题和目的地。如果有人称赞我们的执着、忠诚和浪漫,大概算不得浮夸之词;如果有人说我们穷极无聊,无病呻吟,吃饱了撑的,大概也有一定的道理。

布朗斯沃固然欢迎远道而来的影迷,可是有些拍摄地点属于私人地盘,据说常有影迷强行靠近,强行拍照,业主不堪其扰,颇有微词。换位思考,如果不断有陌生人在我家房前屋后探头探脑,又是拍照又是录像,我也会感到不悦,所以我就比较谨慎,只要看起来像私产的拍摄地点,我只远远地看几眼,并不敢拍照。

镇上的主街是几场重头戏的拍摄地点,在这儿我当然可以无所顾忌,随便走进哪个店铺,都会受到欢迎。如果店主或店员有空,他们很乐意聊有关《伴我同行》的往事。在一家旧货店门前,年过半百的老板娘告诉我,当年十七岁的她还做了这部电影的群演呢。小镇可以冻龄,小镇居民却无法冻龄,这位头发花白的妇女十七岁时是什么模样,实难想象。说起河·菲尼克斯,老板娘脸上掠过阴云,眼睛瞬间就湿润了。“河走了二十九年了。”她说,“他离开的年头已经超过了他活过的年头。”看她悲痛的神情,不像是在说一位已故电影明星,而像是在说自己夭折的兄弟。

我爬上镇北的山坡,找到了《伴我同行》影迷们津津乐道的那棵大树。电影中的树屋就搭建在这棵枝干虬曲树冠巨大的北美白橡上,是四个小伙伴的“秘密巢穴”所在。或许,这棵大树不应算作拍摄地点,而应算作演员,因为它有生命。何止是有生命,北美白橡非常长寿,可以活六百年。三十七年过去,人间几多青春飘散,几多生命凋零,可对这棵大树来说,三十七年也许不值一提。

电影中的树屋,就搭建在这棵树上。 (朱亦可/图)

站在大树下,我又想起《伴我同行》的片尾,在远足过程中加深了友谊的高迪和克里斯正是这棵树下分手回家的。克里斯走了几步,转过身来,向高迪微笑挥别,然后继续走,背影在浓荫中忽然溶化不见。四个小伙伴,只有克里斯早逝,饰演他们的四位演员,也只有菲尼克斯早逝,戏里戏外的诡异联系,让片尾克里斯忽然溶化不见的画面愈发耐人寻味,仿佛是一语成谶。迷信的影迷也许会想,如果导演不那样处理片尾,如果剪辑不那样剪片,菲尼克斯或许不会死吧。

在影片最后一个镜头里,人到中年已成为作家的高迪在键盘上敲下这个故事的最后一行字:“在我以后的人生里,再也没有过我十二岁时有过的那种朋友。您哪?”

我也差不多,成年后结交的朋友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熟人,像牧野那种无话不说的挚友几乎没有。《伴我同行》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是因为许许多多不同国度不同肤色不同境遇的人都能在这四个少年身上找到自己当年的影子,因而受到触动,因而被带入其中。少年时代的友谊没有功利性,没有附加条件,往往是最纯真的友谊,怎能不让人怀念。

《伴我同行》的四个小伙伴,左二是菲尼克斯扮演的克里斯。 (朱亦可供图/图)

我离开布朗斯沃,继续南下,前往加州。

这场秋天的旅行本来已快抚平我内心的伤痛,去过“堡岩镇”后,我又不断想起牧野。譬如,不经意间,我会觉得牧野就坐在副驾位上,风采依然,伴我同行。转头看时,他却不在,心就往下一沉。

要接受一起长大的好友永远的离去,实在是太难了。

朱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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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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